祖先的土地上流浪读后感7篇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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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书笔记1
《乡土中国》一书由费孝通先生所作,收录了14篇他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村社会学”的内容,对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作了大体上的解剖分析,从乡土社会的本质到乡土社会权利结构问题的分析都给出让人耳目一新的见解,而本书中一些有关乡土社会的理论分析恰好又能验证当今中国社会变迁中所不断涌现出的新问题,帮助我们更好的认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
一、乡土社会的特性
祖先的土地上流浪读后感7篇汇集
费孝通先生的这本书首次出版于上个世纪三十年代,当时就对“乡”这个字作了一个从社会大众视角的解释,无外乎包含了贬低蔑视的意味,而就算在现在这个时代这个字眼同样多少带着贬意,但与以前的时代相比,我们可以感觉到“乡”中的贬低意味是逐渐在减小的。举一个例子,就像假如今天我们在讨论一个问题,有人要是用“乡里人”作为攻击一个人观点的工具的话,我们会觉得这个人眼界小、没水平、没素质。这可能也是一个侧面,反应出当今社会乡土社会的变迁。
原来的时代,城里人嫌弃乡下人土气首先应该注意到的问题是,正是因为有城市的存在才会出现这样的对比,要是整个中国都是农村也就不存在乡气不乡气的问题了。城市与乡村产生这种对比,是由于在乡村社会所适用并有效的那套规则,在城市现代化的社会里行不通,以一种落后无效的方法运用于追求效率的现代化社会,无可厚非会遭受到负面的评价。中国几千年来都是以农业为主的国家,农业不像游牧可以逐草而居,农业最倚重的是土地,守着土地生存变成了乡土社会的一个最基本的特性,即人口流动性小,安土重迁。
二、文字在乡土社会中的地位
费孝通先生在有关“文字下乡”的章节中提出了一个很有趣的问题并对这个问题作了一定的回答解释,即文字在乡土社会是否必要。费孝通先生主要从一个空间格局,一个时间格局来讨论文字在乡土社会是否是必要的。
我们先从空间格局来看文字在乡土社会是否有必要性。聚村而居是乡土社会在空间分布上的一个特性,人和人之间的沟通是可以直接面对面来进行的,有什么想传达的信息可以以语言这种直接有效的方式完成。文字是附着意义的象征体系,它产生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方便人类生活,但是文字作为传递信息的方式有着不能百分之百还原表意人意思的缺点。既然在乡土社会中,人们不存在空间上的阻隔,可以直接使用相比文字更能清晰准确表达表意人想法的语言作为信息表达工具时,文字在乡土社会就失去了其所具有的价值。
接下来再从时间格局看文字在乡土社会的必要性。时间上的阻隔分为个人的今昔之隔和社会的世代之隔。乡土社会是一个不怎么变动,相对来说十分安定的一个社会,大家都守着一块相同的土地,在这块熟悉的土地上耕作,跟熟悉的人打着交道,可以说在这种情况下个人的今昔之隔与社会的世代之隔等同了,因为只是不同的人面对着相同的环境用一套固定的
人类的记忆功能得靠象征体系才能得到正常的运作,象征体系又分为用声音来表达的象征体系—————语言,以及可以被看见的附着意义的象征体系————文字。上面我们说到乡土社会中大家生活就是不同的人面对着相同的环境用一套固定的经验去做同一件事情,个人今昔之隔与社会世代之隔等同了,这一套固定经验中有什么不熟悉的地方,在这同一环境中肯定有知道经验的长辈,所以乡土社会中人们“记忆”经验的方式没有用到文字的必要性,语言在乡土社会足以承担传递经验的作用。
三、差序格局
在第三部分里面我将差序格局、系维着私人的道德联系在一起来分析,因为我认为后者是差序格局在中国基层社会所派生出来的现象。差序格局说的是中国基层社会结构的格局,费孝通先生将西方社会结构的团体格局和差序格局进行了一个对比,益于我们对差序格局有一个更好的理解。他在这个章节用“家”这个最基本的社会单位作为一个基点来引述差序格局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格局,在西方团体格局中“家”这个词,有着非常严格的界限,基本上就能确定是以夫妻与子女为主体的一个团体;但在中国乡土社会中“家”这个词含糊不清,可大可小,从这个对比中大致可以了解到作为中国乡土社会最基本的社会单位的“家”具有伸缩功能,而作为中国乡土社会结构的差序格局也同样具有这种功能。
费孝通将西方的社会结构形容成由把、扎所组成一捆柴,其实是想借此更加清楚地表达西方是由有着严格界限的团体所组成的一个社会,这种社会结构格局被称为团体格局;而中国乡土社会的差序格局则是以“己”为出发点,将“己”与其他人联系起来的一种呈放射性的格局,与任何人的关系都是从这一个“己”推出来的差序。
社会结构的不同也会导致人和人关系的行为规范的差异,差序格局与团体格局的不同也就导致了两种不同类型的社会在道德观念上的不同。首先,我们可以来看一下团体格局是怎样影响西方的道德观念的。团体格局里最基本的就是一个有包含关系的大框架,在这种格局里面我们首先就是要承认这个有着严格界限的大框架中的行为规范,这个规范的产生是为了团体可以正常有序的运作,这个行为规范建立在共同意志的基础上,每个人在这个规矩里行事,同样这个规矩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平等一样的,权利义务在这里得到了产生,每个人有权利要求对团体秩序造成破坏的人恢复秩序,承担责任;每个人也有不影响这个团体正常秩序的义务,在我看来这是公共道德产生的一个基础。
而在中国乡土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行为规范被费孝通先生称为“系维着私人的道德”,这样一“公”一“私”,区别对比就显现出来了。为什么中国乡土社会的道德是“系维着私人的道德”,这还是要跟上面的差序格局联系在一起来说明。在上面我们知道了差序格局事实上就是以“己”为中心逐渐向外散发的一种“己”与其他人的联系的格局,在这种格局里任何事都是以自己为中心作为出发点,向外扩展没有一个固定分明的界限,道德这种人与人关系的行为规范在中国乡土社会就是一根根单独联系的人与人之间的行为规范,每一根人与人的联系中所使用的道德观念是不同的,并不存在一个笼统性的道德观念可以使用。
既然不存在一种笼统的道德观念可以普遍适用于乡土社会并让乡土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去遵守这种一致的道德观念,然而“克己复礼”就成了乡土社会中道德观念的核心了,毕竟只有自己是可控的。费孝通先生在这里抽出了一个“仁”字来帮助我们更好的认识中国乡土社会中的道德。“子罕言利,与命与仁”,其中的这个孔子所极力推崇的“仁”字,孔子自己也没能给出一个明晰的笼统的解释,他对于“仁”的解说都是围绕着私人之间的关系展开的,同样可以论证中国乡土社会的道德是“系维着私人的道德”。
四、家族与男女有别
在家族这一个章节中,我认为最基本的一个出发点就是乡土社会中家庭到家族的演化,男女有别的现象也是由它衍生出来的。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到乡土社会中政治、经济等功能可以用家庭来负担,而反过来家庭要负担政治、经济等功能就要求家的结构的扩大,这并不是以生儿育女为主要经营目的的家庭可以负担的;而且家庭在承担政治、经济等功能之后就被要求具有长期绵续性,故具有临时性以夫妻为主轴的西方家庭不能胜任这一功能。中国乡土社会中的家庭以父子、婆媳为主轴,夫妻为配角的结构也是为适应这些功能的承担,父子为主轴避免了个人的死亡而导致的家庭的终结,变得只是成分而不是父子主轴的结构。
在上面我们提到中国乡土社会为了承担政治经济等功能,维持家庭的长期绵续性,将家庭演化为以父子为主轴夫妻为配角的形式,根据费孝通先生的说法这是将生育以外的其他功能拉入家庭导致的结果。政治经济等事业要求效率,效率要求纪律,纪律排斥私情,任何带有强烈情感波动的情绪都会对事业产生影响,这就导致了“男女有别”这种现象的发生,毕竟男女求同的过程就是激烈的。
从历史发展的长河里我们可以看出了大部分求同的过程都是激烈血腥的,种族与种族之间的求同、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求同,阶级与阶级之间的求同无不是伴随着艰难曲折的过程,所以男女这种从生理上就不一致的两种类型其求同的过程也同样是激烈的。但中国乡土社会中家庭承担了政治经济等功能,被要求具有长期性,这就一定程度上排斥伴随着激烈过程的男女求同,这影响到中国乡土社会中家庭的效率,所以在乡土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交流基本主要体现在同性之间。承认男女差别,但不追求两者相互之间的认识认同,将情感的交流发生于同性之间,乡土社会“男女有别”也就自然而然的发生了。
五、乡土社会中的礼与法
就像在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靠法律来调整的,在中国乡土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靠“礼”来规范的,中国乡土社会使用“礼”来规范人与人关系的“礼治”。
乡土社会是生于斯,死于斯的人口流动性极小的社会,一代代人都在同一片土地上耕种,依靠一套固定的经验,不变的规则就可以满足人们的基本需要。这种经过不断验证而确又十分有效,有益于这个社会运作的一些行为规范,这些社会所积累下来的经验慢慢就演化为了传统。“礼”的维持依靠传统,而“礼”就是人们主动对传统服膺的习惯。要使人们主动服膺于传统,那么这一套传统必须是经人们不断亲身试验,确实能满足生活需求的。在中国的乡土社会这样一种环境稳定,人口不大流动的农耕社会才能孕育出“礼治”社会。现代社会变迁速度快,不可能存在一套不变的经验或规矩能适用于任何环境并无法使人服从,这时候才需要法律作为工具来调节现代社会人与人的关系。
上面我们提到“礼治”在乡土社会的产生以及为何“礼治”可以在乡土社会被适用的问题。我们接下来就可以来看一下“法律”能否融于乡土社会。法律它不考虑伦理道德的问题,它旨在保护个人权利和社会安全,所以说像一些由道德伦理去评价的那些家庭琐事,它是不管的,但乡土社会的“礼”调整大部分的却刚好是这些伦理上的事情。然而一个社会是不能同时存在两种评级体系,两种迥然不同的评价体系存在于同一社会必然会造成这个社会的混乱动荡。
在中国乡土社会,法律刚下乡的时候,我相信肯定是有过这一混乱时期的。有一部电影刚好反应了这一问题,有一天,出现一波村民找到一名刚下乡的青年法官要求这位法官帮他们解决问题,问题出于A村民的猪在外觅食的时候把B村民家的祖坟给拱了,A、B两家人协调不好,闹到法官这里,B村民要求赔偿两头猪和一场法事而A村民坚持只赔一头猪和一场法事,刚好这一天在乡下待得较旧有资历的老法官不在现场,只留下这个初出茅庐的年轻法官,这位年轻法官以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由不接受审理,结果导致A、B两家村民大打出手。从这个故事里面我们就大致能看出法律在乡土社会的地位是很尴尬的,这种尴尬时期就发生在乡土社会依然可以用“礼”来有效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法”被强行安插进来的阶段。从上面的故事验证了费孝通先生的观点,即现代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副作用,破坏原有的礼治,却没有建设起法治秩序。
六、乡土社会中的权利结构问题
在讨论乡土社会权力结构问题之前,我们可以先梳理一下费孝通先生所提到的几种权利结构。在这本《乡土中国》里面他一共提到了四种权力结构的形式,即横暴权力、同意权利、长老权利以及时势权利。横暴权利是一个阶级以权力为工具对另一个阶级的剩余利益进行剥夺的一种权力结构,这种权力结构存在的前提是作为被统治的另一阶级需要具有一定的剩余利益。
同意权利产生于社会合作分工的基础之上,社会分工提高了社会的效率和人们的生活水平,每个人在自己所属的位置上安分守己地为自己所处的社会提供必要的服务,这就免不了秩序的出现来规制不利于社会分工的行为,这种秩序的出现依靠的是社会同意的力量,以社会契约为基础的同意权利在此产生。长老权利是一种在乡土社会这种人口流动性小,环境固定,依靠一种固定不变的文化传统就能有效解决生活问题的社会结构里所产生的一种教化式的权利。时势权力发生在激烈的社会变迁的过程当中,社会变迁也就是所谓的社会结构本身的变动。
接下来我们看一下这四种结构在乡土社会的比重。上面我们提到横暴权力的出现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存在剩余利益可以被剥夺,不然这种对抗性权利的出现是没有什么实质意义的。但是在中国,乡土社会是一种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社会,不存在多少剩余利益可以促使横暴权利的产生,这是乡土社会对横暴权力的限制。
但这并不是说中国社会就不存在横暴权力了,在中国乡土社会横暴权力的发生具有周期性,当小农经济的社会休养生息达到了一定的程度,社会太过饱和再加上这个国家统治层的权利的膨胀,就会有一种向外扩张或在内部大兴建设的企图,这时候为了自己计划的实施,它必须对没有太多剩余利益的乡土社会进行压榨,导致了社会的混乱动荡,接下来战争的爆发又导致人口的减少和新政权的产生,这时横暴权利终止,又开始了新一轮的休养生息。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中国部分朝代为了自身的长治久安而强调“无为”政治。而同意权力产生在社会分工合作的基础之上,在自给自足的乡土社会是不存在所谓的同意权力的,所有的生活资料都可以依靠自己的行动完成,不需要社会分工来解决。
再讲长老权利和时势权利之前,我觉得有两个过程要先提出来,一个是社会继替,一个是社会变迁。社会继替是人物在固定的社会结构中的流动,社会变迁是社会结构本身的变动。两种过程不是被分割,而是同时行进的。先提出来这个概念是想说明,属于社会继替所影响的长老权力与属于社会变迁所影响的时势权力是同时存在的。
费孝通先生认为,在中国乡土社会中起支配的权力是长老权力,一种教化性的权利。这种权力之所以能在乡土社会处于支配地位是因为乡土社会本身就是一个极其稳定的社会,社会结构以及环境都不变,变的只是人的继替,世世代代都可以用一套固定的经验处理同一类问题,在这样一种社会里文化传统备受重视,这种被验证有效的经验成为了生活中宝贵的财富,而经验来自于长辈的教化,这是长老权力在乡土社会起支配的原因。而时势权利发生于激烈的社会变迁的过程中,这种社会变迁是由于原来有效的固定经验在变更了的环境下不再适用,旧的社会结构不能再满足人民的需要,新的社会结构被要求出现,而激烈社会变迁引起的新旧交替所导致的社会不安,促使了“英雄”的产生,随之而产生了“英雄”对跟随他的民众的支配的权力。
上面我们说了,时势权力与长老权力之间、社会继替与社会变迁之间在时间上不是分隔开来,而是同时存在的。慢速率的社会变迁中,社会继替可以紧跟社会变迁的步伐,可以“注释”的权力变动方式来改变长老权力下文化传统的内容,也就是“名实的分离”。而当社会变迁速度加快并伴随着激烈过程的时候,长老权力衰落了,随着而来的是时势权力的抬头。
当今社会出现的一些事件刚好能印证激烈社会变迁中长老权力逐渐衰弱这种说法,就像这几年时常会看到的农村老人因儿女经常不回家或不尽孝道而导致农村老人自杀的新闻。如今我们的社会正处在激烈的社会变迁之中,原来固有的文化传统在快速发展的现代社会的作用越来越小,快速发展的社会要求人们与时俱进,人们面对着的是社会的优胜劣汰,当固定的传统不能有效运用于并有益于生活时,这种传统就面临着被抛弃的命运,而远在乡村的家中长辈作为长老权力的体现者,由于其所拥有的经验再也无法帮助子孙后辈也同样面临着被“抛弃”的风险。
《乡土社会》虽然篇幅不大,但其包含的内容却直面乡土社会最基本的问题;虽然作于上个世纪三十年代,但其中费孝通先生提出的部分理论还是适用于如今的乡土社会。就像现在的城市化进程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农村男性结婚困难导致的“农村剩男”现象、农村老人自杀等问题,都可以从《乡土社会》的一些理论中得到解释。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2
《乡土中国》一书收集是在上世纪四十年代后期,费老根据自己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的“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而写成分期连载的十四篇文章。这十四篇文章分别是: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以下我就选择了其中我比较感兴趣的几篇:
一、乡土本色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说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那是因为我考虑到从这基层上曾长出一层比较上和乡土基层不完全相同的社会,而且在近百年来更在东西方接触边缘上发生了一种很特殊的社会。这些社会的特性我们暂时不提,将来再说,我们不妨先集中注意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的乡下人。
他们才是中国社会的基层。”这是费孝通先生在本文中的第一段,间断的一句话,就将对乡土社会的研究上升到了对于研究整个中国社会极其重要的层面
紧接着,费老便开始大赞人们在藐视乡下人土气时用的“土”字用得精妙,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
“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中的是最普遍的谋生方法……中华民族确实与土有着深厚的感情,从半坡、河姆渡开始粟稻种植,中国社会就一直沉浸在与世无争的小农经济之中。农业成为维系社会的经济支柱。在农业为主的社会中,‘土’成为与文化紧密联系的东西。”也正是因为有了土的滋养,才有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有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有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
通过费孝通先生的描述,展现在我们面前的农民生活是一幅春耕秋收面土背天、日出而作日暮而息的循环式图卷,一个老农所面临的问题是四季的转换,而不是时代的变更。他做着和父亲爷爷一样的工作,和子孙后代也一样的工作,这种工作只需要通过面对面的言传、手把手的身教即可继承,而且非常稳定。
为了这种稳定可预期的生活保证,农民只需要气候正常,不需要技术革命;只需要按部就班,不需要别出心裁;只需要求是,不需要创新。乡土社会的本质不是别的,而正是这种“土气”。不得不佩服费老对这一点的精辟解释,我想如果没有大量的研究以及本着对基层社会的了解与关怀是很难有这样独到见解的。费孝通:乡土中国
二、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里是‘愚’的。”对于这个“愚”字,作者认为,多数人都陷入了认知的误区。许多人都把“愚”当作是乡下人“智力缺陷”的代名词,而事实上,乡下人之“愚”只不过是一种对城市生活所需的“知识缺乏”而已。费老在文中举了两个例子,一个是乡下人在面对汽车到来时不知如何是好,还有一个是城里的孩子故作聪明地将包谷喊成是小麦。这两个例子很轻而易见地就说明了那个所谓的“愚”只是见识问题,与智力有何干呢?继而费老很自然地过渡到了“文字对乡土社会必要性”的问题。作者概述了“文字”的产生和发展及其功能和作用,再就乡土社会生活的特性特征对该问题进行的深刻的论述。
在“文字下乡”一文中,作者指出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乡民们生活在一个狭小的范围里,人与人之间的活动和联系都是很频繁的,并且时常处于面对面的直接性的沟通交流中,这就使得作为人类交流沟通媒介的间接载体————“文字”在乡土社会处于一种非必要状态,从空间上对该问题进行了说明。
而在“再论文字下乡”一文中,作者指出“文字”作为一种经验和知识的传承媒介,在乡土社会“语言是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的特质下,也不能发挥其积极有效的作用。通过对“记忆”的强调和“代代相传”模式的阐述,从时间上,说明了乡土社会绝非必要“文字”。总结两章,我们可以看到,文字的发生和使用也有其特殊的背景。在乡土社会这一基层上,“语言”似乎就可以代替“文字”的所有功能了
无论是在空间还是时间的格局上,熟人社会的面对面亲密接触和在同一生活定型中的生活,都使得人们没有用“文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生活的需要”。最后作者指出:“只有中国社会的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
到了今天,文字的普及工作似乎已经比较圆满的完成了,那中国的基层是否已经发生了变化了呢?答案是肯定的。随着科技在农业中的普及和应用,乡村和城市间沟通的加强和频繁,“城乡一体化”建设格局的规划,使得中国的基层已经远不同于费老先生《乡土中国》中的基层了。只是现在的所谓乡下人看到汽车就像看到自行车一样频繁,根本不存在不知如何是好的问题,到时还有些所谓城里人至今还不知道包谷和小麦有何区别,不过,这自然是题外话了。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3
我是来自乡村的孩子,对自己的家乡有着深厚的感情,这份感情或许就是《乡土中国》中描述的,由那份乡土本色灌溉浇筑而成的吧。
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老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个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得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也正是因为有了“土”的滋养,才有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有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有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乡土社会的本质不是别的,正是这种“土气”。此等的精辟见地,如果没有一种流淌在灵魂深处的传统文化意识以及乡土中国情结,恐怕是很难抒发出来。
《乡土中国》所透露的正是这种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传统文化的社会学层面的解析。《乡土中国》谈论了民族历史、文化对个人根深蒂固的影响。差序格局更为深远的影响仍然是对中国人行为方式、道德观念的传统导向,“公私不分”、“私人道德”盛行,在现代化的今天也不能说是完全消解。而这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化的转型,无疑是起着消极的作用。
根据自身的理解,本书的第一篇介绍的是背景,描述了中国的乡土本色,也就是中国的特殊性。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殊性是什么?本篇写得非常透彻。比如,作者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没读过本书的人或许以为这土气是贬义词,但是,其实正是因为靠土地谋生的理想使乡土社会是那么的稳定,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费先生也顺便比较乡土中国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悉,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的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第二三部分主要介绍了文字在乡土中的不适应性,在《乡土中国》一书里面他所讨论的问题里面很大程度上认为乡村社会是不需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是手把手地教,在一个地区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都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都是一样,不需要什么理论、什么创新。当然先生在这两篇文章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第四到七主要介绍差序格局对于私人道德、家族甚至男女关系的影响。什么是差序格局?很简单就如同一颗石子砸到水上荡起的一圈圈水纹,最中心的那一点是自己,其余的就是按远近程度来划分。对于中国人自私,没有公德心的论调很多,但是先生在里面把这个问题做了一个梳理,他发现中国人之所以与西方人不一样,就在于人我划分的基础不一样。西方人是什么样子呢?是团体。团体内外的人很清楚,他就从最基本的家庭这个概念分析的。在中国就不一样。他的伸缩性非常大,你得势的时候可以宾客三千,亲戚多的是,假如你不得势,也许一个人都不认识你。可以说我们的网络是以自己为中心,结果就造成了没有一个人和你的网络是一样的。平等,一是神对每个个人的公道。差序格局中道德体系的出发点最主要的是“一切皆以修身为本”,在这个意义上说,差序格局中并没有一个超乎私人关系的道德观念,这种超己的观念必须在团体格局中才能发生。孝、悌、忠、信都是私人关系中的道德要素。
这样说的话,我就可以理解为什么西方一些国家政府工作更透明、更廉洁有效、公民参与程度更高,更重视自己的权利,更强调公平了。
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我们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4
这本书初版是1947年,距今也不过六十余载,轰轰烈烈的城市化进程便将乡土中国已经或正在抛进记忆的河流。河水汤汤,乡土早已疏离。再读,当作纪念。
从基层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费孝通所言的中国社会的基层,是“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下人。”说乡下人土气,这个“土”字,他说用得好,因为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泥土。
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大多数的人是必须拖泥带水下田讨生活的人,种地是最普遍的谋生办法。务农子弟即便从老家迁到别处去,也都很忠实地守着直接向土里讨生活的传统。辟如,从中原迁去最适宜放牧的草原上,依旧锄地播种,一家划着小小的一方地,种植起来。“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
土是农人的命根。游牧的人可以逐水草而居,飘忽无定;做工业的人可以择地而居,迁移无碍,而种地的人却搬不动地,“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因之像是半身插入了土里,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
因为不流动,中国乡村人口像是附着在土上,不太有变动。大多的农民是聚村而居的,而从农业本身看,耕种活动里分工的程度很浅,无需群居,聚居是出于农业本身以外的原因。费孝通认为,这些原因大致有几点:
一是每家所耕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得过分远。(美国的乡下大多是一户人家自成一个单位,很少有屋沿相接的邻舍。这是他们早年拓殖时代,人少地多的结果,同时也保持了他们个别负责,独来独往的精神。)
二是因为水利的需要。需要水利的地方,有合作的需要,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三是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
四是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代一代地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基于此,中国乡土社会的单位是村落,又因为少流动,村落之间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因此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长于斯,终老是乡的社会。人与人的关系上也发生了一种特色,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熟人社会)
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自由。这和法律所保障的自由不同。“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乡土社会从熟悉到信任,无需画押签字,它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纺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在社会学的分类里,乡土社会应属于礼俗社会。(礼俗社会:有机的团结;法理社会:机械的团结)
这样的信任也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因为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才能在悠长的岁月中,从容地去熟悉每个人的生活,才会有熟悉之后的亲密感觉,然后心安,信任。
此心安处是吾乡。
我常见到从乡村搬到城里的老人,四处开荒种菜。像我的婆婆,每寻到一块地或旁人给了一块,必像得宝一样喜上眉梢地跟我说,然后滋滋有味地计划着种上哪些孩子们喜欢吃的菜。这也是“土”气吧,说她们离土后眷念土地有些矫情,我想,更多的是一种习惯性的劳作,对土地习惯性的依赖。这是现代年轻人不会有的。
中国社会徘徊在人制社会,迟迟不能进入法制社会也能算上“土”气吧。早在战国时期,墨家就提倡依法治国。而乡土社会的熟悉环境下,不需要法律、合同,“这不是见外了么?”那些统统是对付陌生人的。搞得太明白,丁是丁,卯是卯的,伤感情。中国社会的某些特征也由此而来。现代社会打破了原有的格局,是陌生人社会、法理社会,契约精神顺势而来,法制终将是现代和未来人类社会唯一的也是最好的选择,至少目前看来是这样的。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5
(一)在“男女有别”一节里,提到OswaldSpengler曾说西洋有两种文化模式,一是Apollonian亚普罗式的,一是Faustian浮士德式的。前者认为宇宙有一个超自然超人力的秩序,人只能接受它,维持它。天堂遗失了,黄金时代过去了,这是西方古典的精神。后者认为冲突是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没有了阻碍,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把前途看成无尽的创造过程,不断的变。费老认为乡村社会是前者,现代社会是后者。
且不说是不是,我对这两种文化模式很感兴趣。柏拉图认为现实世界只不过是对理想世界的拙劣的模仿,还有圣经中对于原罪的解释,原来都是前一种思想的表现;而浮士德式的文化模式,我更愿意把它理解为一种人生观,“生命是障碍的克服”,苦难越大,生命力因之越强,生活的意义因之越深。这里面隐藏了一个结论就是生命的意义在于过程而不是结果,因为结果无非只有一个那就是死亡。进而推论,我们不是要得到更多而是要经历更多,这就是存在主义者加缪的观点——不是生活得更好,而是生活得更多。
(二)对于男女感情,费老又说“浮士德是感情的象征,是把感情的激动,不断的变,作为生命的主脉。”“最后的统一是不会完成的,这不过是一个求同的过程”“男女的共同生活越是向着深处发展,相异的程序也愈是深,求同的障碍也愈是强大,用来克服这阻碍的创造力也需更强大,在浮士德的立场说,生命力也因之愈强,生活的意义也因之愈深。”
费老这里说的是性别差异带来的异性吸引力和爱情。我不由想到我们在感情中
(三)在“礼治秩序”里,费老认为中国社会既不是法治也不是人治,而是礼治。若是法治的话就不会有那么多私情和冤案发生,若是人治就不会有那么多位高权重的人总说身不由己烦恼重重了。中国社会的人们是依照多年以来形成的传统习惯生活行事的,不管处于什么地位,都得按照这些规定行事。儒家说“克己复礼为仁”是个最好的例证。
(四)接着,在“无讼”里,费老接着推论,既然是礼治社会,那么礼就不仅仅是礼貌,不懂礼就简直是个道德问题,如果有官司非打不可,那必然是因为有人破坏了规矩。中国乡土社会的理想是没有法律和政治的,因为一切都按照祖先流下来的规矩进行,政府的统治以教化为主,“苛政猛于虎”;来到这个世界的新生儿自有父母教化他们适应这些规矩。这就实现了“无为而治”的理想。
我想到在我的家乡,很少有争端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家务纠纷或者两家发生了争执,一般都是找村里能说会道的“明礼人”来“评理”。很少有人想到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打官司被认为是“丢人”的,不管你有理还是无理。当然过了这么多年,中国农村的乡土性已经有所稀释,乡村里的家长和长老们的影响力慢慢下降,村里以前经常为人评理的人现在只不过是个婚丧嫁娶仪式的主持者,平时喜好,在乡亲中已经没什么威信。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6
记得准备到南京的学校报到的时候,临行前家人给了我小包土,说是取自灶心,现在家家户户早就没烧灶了,好容易才从中药店里找到,让我到了学校和了当地的水,把这包“灶心土”吃下,这样可以适应当地的环境,避免水土不服。我遵照了家人的吩咐,说也奇巧,来南京好几个月了,不但没有不适应,身体状态反而更好了。您说这土多么神奇?
这样的经历,让我看到费孝通在《乡土中国》开篇的:“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时候,对这个“土”字有了更深一层的体会。尽管《乡土中国》写于上世纪四十年代,六十年过去了,中国社会早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那种“面朝黄土背朝天”传统生活离我们很远,但是中国社会的乡土性到了今日仍然牵涉着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那种“安土重迁”、“落叶归根”的思想,正是中国人民浓浓乡土性的体现!
从结构上看《乡土中国》包含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与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十四篇论文,其中“中国社会是乡土性”这句话,是本书所有内容的出发点。围绕着“乡土性”,作者从语言文化、人际生活、道德、经济与社会风尚、政治统治与法律、身份与风尚、社会发展这些角度谈论乡土社会的方方面面,不但涉及到中国社会的传统结构与中国国民的性格,还向读者们揭示了一个宏大的社会图景。
一、篇章介绍
首先是《文字下乡》,在这一篇中,作者从空间的角度辨明“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自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乡民们生活在一个狭小的范围里,人与人之间的活动和联系都是很频繁的,常处在面对面的直接性的交流中,这使得作为人类交流媒介的文字载体在乡土社会处于一种非必要状态,所以作者指出“单从文字和语言的角度去批判一个社会中人和人的了解程度是不够的,在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几个乡村学校和使乡下人多认识几个字也学并不能使乡下人“聪明”起来。
在《再论文字下乡》中,作者从时间的角度分析乡土社会文字的不必要性。首先,文字的产生是因为人与人在传递信息过程中遇到了时间和空间的阻碍。时间的阻碍包括个人的今昔之隔和社会的世代之隔。就今昔之隔而言,一个在乡土社会中的人所需要的记忆的范围本身很狭窄;就世代之隔而言,乡土社会是一个很安定的社会,人在熟人和熟地中长大,个人的经验就等于世代的经验,经验无需要积累,只需要保存。所以在稳定狭小的乡土社会里面,只靠说话而不依赖于文字和书籍是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的。
《差序格局》的开头作者说私的毛病在中国比愚和病更加普遍,这里所谓的私是一个群己人我的界限怎样划分的问题。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特性是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在我们传统的社会结构里面最基本的概念,这个人和人往来所构成的网络中的纲纪就是一个差序,也就是伦。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一个一个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所以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
这点恰恰和现代西洋团体格局形成了对比。西方社会在团体格局之下,道德的基本观念建筑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之上,而且与基督教的宗教观念相关,虔诚和信赖是其一,个人在神面前的平等和神对每个人的公正是其二。所以作者在《维系着私人的道德》中指出,差序格局下的道德系统中,没有一个不分差序的兼爱,也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所有的价值标准也不能超脱于差序的人伦而存在,一切的普适标准,也不发生作用,一定要问清楚了对象是谁,和自己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能拿出什么标准来。
《家族》篇说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家并没有严格的团体界限,不限于亲子,可以顺着父亲系这一方面扩大,在结构上是一个氏族,家是一个事业组织,赋有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家的大小依着事业的大小决定。中国的家是一个连绵延续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婆媳之间,夫妇是配轴。讲究效率的事业,排斥夫妇之间的私情。不光是性别,不同的年龄组之间也保持这较大的距离,这是把生育之外的许多功能,拉入家庭社群中的结果。
在《男女有别》中,作者指出,乡土社会不需要新的社会关系,更害怕旧的社会关系被破坏,而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即接受同一的意义体系。所以乡土社会中的家庭男女似乎只不过因为生育的目的而结合在一起,并没有太多的感情上的交流和气和,而真正感情上的交流更倾向于同性之间的展开,这也使得乡土社会的感情生活同性意味较强,而夫妇之间感情的淡漠也是日常可见的。总之,“乡土社会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一个安稳的社会”。
《礼治秩序》篇说所谓人治和法治的区别,不在于人和法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礼和法不相同的地方是维持规范的力量。法律是靠国家的权力来推行,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传统是社会所积累的经验。礼治的可能性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的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乡土社会满足了这个前提,因之它的秩序可以礼来维持(礼就是对传统规则的服膺)。礼治社会并不能在变迁很快的时代出现,这是乡土社会的特色。所以在《无讼》中提到,在乡土社会中,负责地方秩序的父母官维持礼治秩序的理想手段是教化,而不是择狱。讼师是没有地位的。乡村里的调解其实是一种教育过程。维持礼治的力量不在身外的权力,而是心里的良心。所以礼治秩序更注重修身,注重克己。《无为》篇中,作者提到两种权力。
一种是横暴权力,它是指权力是冲突过程的持续,是统治者的工具,存在于阶级斗争中。乡土社会中,横暴权力的基础不足,因为农业的剩余随着人口的增加而分摊。另外一种权力是同意权力,它的基础是社会契约,是同意,社会分工越复杂,这种权力范围也就越扩大。但在乡土社会中自给自足,分工有限。所以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名义上是专制和独裁,但从人民的实际生活来看,却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无为而治的。此外乡土社会还有第三种特别的权力结构,它是发生于社会继替的过程中,是教化性的权力,即长老权力。《长老统治》中提到,人生如逆流,总得接受一番教化,使他能在众多规律之下,随心所欲而不碰壁。不过,被教化者并没有选择的机会,他要学习的那一套文化是先于他而存在的。教化的过程是替代社会去陶炼出合乎一定文化方式中、过全体生活的分子。教化性的权力在亲子关系里表现得最明显,但扩大到成人之间的关系得有个稳定的文化,这种文化就是儒家提倡的长幼有序。所以我们客套中相互询问年龄不是偶然,这礼貌正是反映出我们这个社会里相互对待的态度就是根据长幼之序,长幼之序也点出了教化权力所发生效力。
《血缘和地缘》篇中说,血缘社会是稳定的,缺乏变动的,生育没有社会化之前,血缘作用的强弱似乎是以社会变迁的速率来决定。血缘是稳定的力量,在稳定的社会中,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在亲密血缘的乡土社会中,商业是不能存在的,这种社会的交易是以人情来维系的,是相互馈赠式的。地缘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如果说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那么地缘就是契约社会的基础。
《名实的分离》:在激烈的社会变迁中,容易产生文化英雄,他们提出想法获得信任,时势造就权力,作者把这第四中权力叫做时势权力。传统中国以教化权力基础的长老统治不能容忍反对,但是社会在发展,旧的经验不可能完全解决新的.问题,在社会变迁速度足够慢的情况下,通过对“注释”来为长权力注入变动的内容。在长老权力下,传统的形式是不准反对的,但是只要表面上承认这形式,内容却可以经注释而改变。这样就变得口是心非,名实分离了。
《从欲望到需要》主要说在乡土社会中,人可以靠欲望来行事,而在现代社会中,欲望并不能作为人们行为的指导,发生了需要,因之有计划,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的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
通过对篇章的分析,我们可以提起出以下信息:首先是乡土性作为传统中国最基础的特性,是因为农业和有游牧或工业不同,它是直接取自于土地,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粘在土地上的,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形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的没有陌生人的社会,社区的单元是村落。此外我们还可以从乡土性还可以延伸出一些农村社会的其他特性,即从空间上看,是相对固定的,从时间上看,是相对静止的,从村落内人际关系上看,是熟悉的,从村落间的人际关系看,则是孤立的。《乡土中国》这本书虽然很薄,但是它却为我们提供了一扇了解中国乡土生活的窗口,也我们找到了解中国社会的切入口,尽管我们国家正经历着城市化的过程,但是中国社会的根基仍然在乡村,某种程度上乡土文化仍然刻印在我们每一个中国人的身上,这样我们只要能抓乡土社会的某些特性,也就为中国社会很多现象找到了雏形。
二、问题论述
下面将《乡土中国》中几个核心概念结合当前中国的某些现象进行分析。
1、熟人社会
中国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对比西方在法律框架下人人的自由与平等,中国社会则多了许多“人情味”,这种“人情味”通常无法用法律来解释,而是在礼俗与道德的支配下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就拿当前中国最热的“看病”而言,它始终牵动着中国老百姓的神经。本来有病去医院看病,医生履行自己的自责,然后药到病除这是最简单不过的事情,但是中国社会却出现了一个特殊的现象,即给医生塞“红包”。病患以“红包”为媒介重点在于拉近了与医生,从而和医生建立某种关系,混成熟人,而另一方面,医生往往也是对于那些“熟人”似乎更为体贴,相反如果是“陌生人”医生则更偏向“铁面无私”,不但要求病人做各种身体检查而且在开药问题上也较少考虑病人经济负担。中国是一个熟人社会,这种熟人社会的文化在于,对于熟人,大家知根知底有事好商量,做事情也留有余地,免得他日山水再次相逢时难以说话,相反人们对于陌生人的态度则生硬得多了。所以在这样的熟人文化下面,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看病要找熟人,不熟的也要混熟的原因了。其实在中国社会,何止单单“看病”如此,各行各业,任何事情都离不开“熟人关系”,“熟人与关系”是法律制度以外,维持中国社会运行的另一套规则,即“潜规则”,作为一个在中国社会生存的人,如果单单依照法律制度和程序来办事是绝对不够的,须知法律背后还有规则,唯有懂得这些规则才能在社会中如鱼得水。
2、礼制秩序
如果说“熟人社会”是对中国社会的一种描述,那么“礼治秩序”则是这种熟人社会背后的机制,这种机制是说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合于礼的就是说这些行为做得对。这种礼制其实是融入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的。最明显的是我们从小到大被教导的长幼要有序。我体会最深的是每次放假回家或者准备出远门,家人总让我去拜访家里的长辈,我想这正是礼的一种体现。有了礼就有了秩序,就不会乱套。所以我们餐桌上有礼,我们仪式上有礼,我们逢年过节有礼。有意思的是,中国社会的这种礼很难用统一标准定位的,因为各地各乡的风俗不一样,汉人和少数民族的礼也大相径庭,但是这并不妨碍礼在社会中所发挥的作用。同时,我们也发现尽管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传统的礼节已经简化,很多现代人甚至不知道现行礼节的来源,但是礼的现象却依然存在着。应该说从礼制秩序入手,结合生活情景是认识传统中国社会的国情、切透中国传统文化特质的重要思路。在中国把握了礼数,就能融入熟人社会,但是礼的学问学校并没有教,也教不全,而是需要我们在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当中去积累。
3、男女有别
谈起“男女有别”,我印象最深的是小时候课堂座位上的三八线。中国社会男女授受不亲的观念似乎是从小学就开始萌发出苗头来了,记得小时候,小孩子间往往是男生的一小伙,女生一小伙,小团伙内的同性成员往往比较亲密,而团伙间异性同学的交往有时则多了一种团体竞争对抗的成分。此外还会出现另外一种情况,即假如小组的某个成员经常和异性团体混在一起玩耍则会受到原来小团体的排斥和遗弃。另外我也发现了另一种现象很有意思,就是在中国女生间的关系通常都是很亲密的,所以有闺中密友的说法,不但同吃同睡是常见的事情,而且女生们无论散步还是聊天都喜欢手牵手表达一种友好的关系(而在国外女生间的牵手是很少见的,牵手的可能是同性恋)。
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提到这是因为男女有别使得男女的结合更多的是因为生育的目的,而没有太多情感上的交流和契合,真正情感上的交流更倾向于同性之间的展开使得情感生活同性意味较强。如果按照这么说,确实能解释这种女生之间的亲密行为,但同时我存在疑问,既然按照这种同性情感交流较强的观念,女生之间可以牵手,那么男生之间的牵手为什么少见?另外,中国社会这样的一种同性间的情感依赖是否会导致同性恋以及中国社会出现同性恋的情况是否会比其他国家更多一点?
《乡土中国》虽然侧重描述中国乡村基层生活的特性,但是也勾勒出中国社会的传统结构和国民性格,透过《乡土中国》这本书,我们不仅仅了解到了中国的农村,更深刻地体会到我们文化的根基,反身自顾时更能发现身上的“土性”,这种土性恰恰就是我们每一个中国人对土地的依恋的根源。“土性”也派生出这样一些中国文化中特有的元素:乡愁、家园、落叶归根、安土重迁、房子。
尽管千百年的岁月悠悠流逝,但是中国社会的这些特性却始终延续着,乃至今时今日纷纷扬扬的房地产话题,也能从《乡土中国》这本书当中找出文化根源。应该承认,作为一本学术著作《乡土中国》虽然篇幅不多,但是呈现出来了丰富充实的内容和深刻悠远的意义。这也反映了费老深厚的理论修养和严谨实地调查的求实态度,所以我在为书的内容给自己带来启迪而致谢的同时也对老一辈社会学家的学术精神深表敬佩!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7
“中国的社会是乡土性的”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如是说,可当今的中国社会我们又该如何去定位它?现代化抑或如先生所讲的乡土?
当然先生所讨论的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描述,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是站在历史社会发展的大方面来考虑的,但我只从中截取一个角度来微观地剖析中国的现状,这也是《乡土中国》让我感触最深的地方。
从中国社会的演化来看,现代中国社会是由原始社会、农业社会所一步步演化而来的,人们沿河而居、以土为生,饱含了历史的乡土味。从中国的社会主体来看,以耕地劳作的农民居多,而所谓的城市只不过是由那些富裕的乡村所孕育而来,而城里人只是城市所制造出来的产物。所以说中国社会基层是乡土性的,中国是一个散发着乡土气息的国度,不管历史如何前进,也不管社会如何发展,中国的社会根基是不会动摇的。但从中国目前的现实来看,似乎基层性早已被风沙掩埋,面目全非,而现代社会所给予我们只是一个假面具。
无疑中国社会的基层是那些所谓的乡里人,但同时乡里人也是中国社会的弱势群体。城里人叫他们土包子,乡巴佬,没错,他们的确土,“面朝黄土背朝天”但是在乡下,“土”却是他们的命根,是他们活下去的出路。而且世世代代都在重复这样的路,但也正是所谓的“土”养活了中国一代又一代的子民,包括那些城里人,是的,他们不用整日与土为伴,但如果没有乡里人在土里的辛勤劳作,又何以供给他们粮食、衣物?这些人又何以为生?
似乎历史是这样演进的。
不知从何时起,城里一天天富了,人们住进了洋楼,开着豪华的轿车,出入娱乐场所。甚至财富的黑手伸到了乡里,于是,乡里不再平静了,在大片的土地上建起了楼宇和工厂,机器肆无忌惮地在这片曾经平静的土地上开始了新的征服,就像它们曾经征服城市一样。紧接着乡里人的心也开始不平静了,为什么他们可以享受那样的生活,我们却要在呆在乡下与鸡鸭禽兽为伴,乡里人开始憧憬城里人生活了。
也不知何时起,乡里人开始背井离乡,到城里去寻找所谓的幸福了,一个个还是乐呵呵的走出去的。但城里真的就有他们想的那么好吗?城市真的能像乡里一样收容他们吗?
就像费孝通先生所说的,“这些宣泄外出的人,像是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找到土地的生存了,又形成一个小小的家族殖民地,找不到土地的也就在各式各样的命运下被淘汰了,或是“发迹了”。这就是一代代人眼中所谓的“幸福”,但到底幸不幸福,或许只有那些离开的人自己懂。
是的,异乡的日子并不好过,进了城里,他们被叫做农民工,他们的孩子成了留守儿童,有了所谓的民工潮、廉租房。他们就像被城市遗弃的孩子,是永远的流浪者。城里的人笑他们是土包子、文盲,笑他们满脚狗屎,笑他们只知道出卖自己的劳动力,笑他们永远干着最低贱的活、住着最简陋的民工宿舍,听见了吗?城市里到处都是笑声……
酒吧舞厅里充斥的是早已不再纯真的乡村姑娘,此时她们充当了一个很矛盾的角色,就像黑夜里的幽灵一样,漂浮在都市的夜空,夜更加糜烂了。贞洁、尊严、人格终于在满是铜臭味的气息中几经沉浮后重重地落在地上,又被人踩来踩去,沉重的再也拾不起了。她们曾经怀着美好的梦来到了城里,又在这里残忍地把自己曾经的梦活生生地踩死在脚下,然后变成了城市的傀儡,在满是烟酒味的僵尸屋一点点葬送着自己的青春,续写着城市的繁华。
钢筋水泥的工地上,有这样的一群人还在忙碌着。大楼还是一座座空虚的骨架,瘦的像建设他们的人一样,为了建设这样的堡垒,乡里人爬得很高,那是他们在乡里从未奢望过的高度,但他们却从来没有快乐过,他们的心从来没有被暖热过,就像这冰冷的骨架一样。抬头望去,这些人就像一群可怜的蜗牛一样,在一座叫城市的高楼上努力地向上爬,虽说蜗牛爬到金字塔的顶峰,他的视野就和苍鹰一样广阔,但他们本不属于天空,他们是要回去的,回到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8
时常看到历史的书籍里会讲到很多家族的长者坐在一齐召开长老会议,并选出德高望重的人代理村里的事物。
在乡村里,无论是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等等众多的事物都会和家族发生关联,都会以家族为单位进行着。如果事情小,夫妻二人就能够解决,但若事情大了,全族的人都会干涩进来。在家族里,最有威望的就是族长,他代表家族的形象与利益。而当家族与家族之间发生利益关联时就需要长老的协调,长老一般不止一个,他们总是由各个家族的长者组成。
长老处理各种纠纷既不是依靠权利,也不是凭借大家的协商同意而产生的效力。他们主要依靠仁礼道德来管教人们!他们依靠传统的约束!因此他们总是很重视教化的实施。但这就不得不产生一个问题,传统的东西也有过时的时候。这时就应怎样办呢?反对吧。长老领导下的礼制社会是不允许反对的!于是,在现实的社会中,新生的年轻人既然没有潜质去反对传统的东西,但他们能够选取是用心地执行还是消极的对抗。这也就产生了书中所说的“名实的分离”。
这所有的一切是在西方社会所不能看到的。西方拥有议会的传统,他们更多的是同意的权利,只要同意构成的机构不能满足大多数同意者的意愿,机构就有被反对推翻的可能。他们的行事原则主要依靠法律的约束,他们要求执法者依法而治。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9
花了二十来天才看完这本《乡土中国》,而也是这本书,让我对自己的阅读量和阅读方式产生了一定的反思。今天这次写
无论怎样,还是先得说正题。《乡土中国》这本书是值得并且需要读第二遍甚至第三遍的。我习惯读一本书的时候先了解作者作这本书的年代和时代背景,我认为,无论什么样的作者,在写书的时候,其背景对其影响一定是很重要的,这本书,是费孝通先生根据自己在抗日战争期间的研究成果发表在当时的期刊报纸上的小文章所综合的,时代背景是处于极度艰难的抗战时期。而也恰巧是研究之艰难,信息流通之不便,也使得费孝通先生的研究结果具有很鲜明的个人特点和创新的视角。费孝通先生研究的对象是中国社会,他所著《乡土中国》,估计中国已经没有什么时候能够比起那个时代更乡土的了。
《乡土中国》一书还是比较全面的讲述了中国乡土社会的方方面面的。费孝通先生言之“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一总结,加之后面的各项阐述,很具有总结性。不仅在那个年代,即便是现在,所谓的现代化已经得到一定发展了,我认为,中国社会乡土性的烙印还是很深的,现在的内陆地带,现在的农村,还是有很多保持着一贯的乡土性。
而中国人的很多性格也是乡土性而造成的。
人制与法制,究竟哪种更适合?社会主要依靠道德还是依靠法律?想必很多人觉得该依靠法制,但是对于主要依靠道德还是依靠法律这一点上肯定会有很多争辩。费孝通先生指出,中国的社会是一个“无讼”的社会。比之于西洋几乎可以用诉讼解决所有问题,中国社会是很少想到用打官司的方式解决问题的。西洋遇事,可能很快想到诉讼,而中国人却往往只会在其他所有办法解决不了的情况下才会去打官司。因为,在西洋人看来,打官司是一种很好的解决方式,而为被告为原告也都很可以理解,成为被告的不一定会受到道德上的谴责。中国就不一样了,即便是在现在,打官司的被告基本首先就会给人以坏形象的印象,很多时候都会受到很多谴责的,而原告也不一定好运,人们也可能会说“破大点事就打官司,难道没有别的解决方式了吗?”
中国司法制度的推行不力,不仅仅是因为腐败和权钱当政的原因,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与已经保持了几千年的乡土“礼治秩序”的冲突的。譬如说,妻子与外人通奸被丈夫发现,丈夫动手打了奸夫,最后法律判过来,无法给奸夫和妻子以任何处罚,却可以拘留甚至刑罚于丈夫,但是以所有人的道德和“礼治秩序”的处理方式,丈夫打人是无可厚非的,妻子和奸夫会受到惩罚和谴责,丈夫却没事,两种方式结果截然相反。作为旁观者,你是如何看的呢?群众的看法和抉择就会直接决定最后选择的社会秩序的方式,所以法制的推行阻力重重,社会原因是占很大比重的。
文字的下乡可能对于我们现在几乎扫除了所有文盲的社会已经很难体会,但是放诸于解放前的几乎纯农村的社会确实有很多耐人回味的地方。城里人说乡下人土,不识字,说乡下人笨,费孝通先生认为乡下人不识字不是因为学不会,而是因为他们当时的社会生活不需要用到太多文字,不识字也无妨,所以自然不回去学太多,而不是因为笨而不识字的。这一点我相信是肯定无可辩驳的,当初全国恢复高考的时候,农村孩子在读书方面就从来没有落后过城里孩子。而现在,城乡教育基础差别如此之大的时候,农村孩子依然可以学得很好,说乡下人笨的说法是无法站住脚的。
我想,这本书看完之后,我应该要反思一下读书方式了,不去对于每一本书都求之一定程度的甚解,现在这个阶段就应该广泛涉猎,“好读书不求甚解”,待到需要认真的做研究时,再去甚解便可。
《行者无疆》读后感范文(一)
一个百无聊赖的下午,坐在图书馆的角落里,手捧一本书,静思生活事。这种令人向往的生活,我曾经历过一次。手捧《行者无疆》,感受旅途之美。余秋雨的《行者无疆》无疑是一个成功的作品。它记录了余秋雨在欧洲一些国家城市旅程中的全部感受,算是一部考察西方的随笔集。余秋雨曾在书中感慨“欧洲文明确实优秀而成熟,能把古典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个人自由和社会公德融会贯通。”这是作为一个学者对于文化的由衷的评价,更是余秋雨值得人称赞的地方。
一本书,最成功之处无疑是引起读者思考,并让读者产生共鸣。毋庸置疑的,余秋雨做到了。令我最佩服的便是,余秋雨在描绘一座城市风光时,不仅仅是在写景,更多的是个人的思考。正是他深入地思考与剖析,才成就了《行者无疆》这一传世珍宝,我很庆幸我有读过这本书,也很庆幸可以通过余秋雨的视角去领略欧洲国家的风土人情。
阅读了第一卷访南欧中的罗马假日,脑海中浮现的便是《罗马假日》这部经典浪漫的电影。罗马这个国家,隐藏着千百年来的秘密,蕴含着深厚古老文明的文化,更散发出迷人的浪漫,让许多人旅游时都为之赞叹。不过读完这章之后,我了解到原来罗马人对于休假这件事情特别重视,五千八百万的意大利人居然在休假时有三千万到了国外,商店大门紧闭,街上空荡荡的,俨然一座空城。也是,一向安安静静与世无争的罗马人,自然乐于享受生活带来的美好,休假便是他们使杂务中断,焦灼凝冻,肢体回归的最好方法。正如文中的最后一句——“那么罗马,你的每一次空城,必然都会带来一次人格人性上的重大增补”。罗马这个神秘的地方,还有许多惊喜之处值得我们去探寻。
文艺复兴大概拯救了欧洲中世纪的黑暗,在这一时期欧洲出现了大量被人们所称颂所记忆的拯救者们,这些拯救者们也被称作大师。每个时代的大师都有他们独特的记忆,而这一篇《大师与小人》中讲述的就是米开朗琪罗的一些故事。米开朗琪罗是一个画家,也是一个雕塑家。他所都要经历的,或者说应该经历的事,他都是以一种更高的思想去看待、去发掘一些不同。大师总是与众不同的,他们期待着自己的独一无二,却又更期待拥有对手,他们需要一个肩并肩竞争的人。但在他们的路上总有一些被称为小人的人类,那些人被世俗所羁绊,但同时身体力行地去羁绊这些大师的人。大师们一边要完成自己的著作,一边又要抵抗着外界的干扰。他们从不惧怕真心艺术节之间的不服气,因为一旦提到作品,他们都能够尽释前嫌。但是遇到小人时,无论怎么辩解,语言都似乎显的苍白无力。从这一篇我们看出,生活中的小人,其实是非常可怕的,也警示着我们,我们不应该去成为一个小人,应该以宽广的胸怀,去看待每一件事情,去看待每一个人,而不是急于一时的利益,去阻止一个时代的发展。因为在文中写到,作者余秋雨认为,文艺复兴运动退潮的标志,应该是米开朗琪罗之死吧!这是时代的警钟。
有关米开朗琪罗这一章已经让我深有感触,《流浪的本义》这一章又给我新的思考。巴塞罗那,这座城市的主题是流浪。流浪是看起来让人触目惊心的一个词,一个会让我想起贫苦大众的词,甚至是弱者的一部分,然而,我错了。在这里流浪者几乎是旅行者的意思,是艺术家的意思。他们每一个几乎都有高雅的生活追求,不为物欲困扰,选择自由自在的生活旅行,他们追求生命的自由,生活的快乐。流浪者大街是他们艺术的展现,也许他们迫于生活在这里卖艺卖物,但他们所表现出的艺术的气息,所笼罩的文明的秩序,所融合的主客一体,让文化行者――余秋雨深深喜欢着这样一个流浪者之地,并且百逛不厌。在真人雕塑这一小部分中,当人伴演的塑像追上小气的“偷拍客”时,依然那么有礼有节,“能不能再与你拍一张”,一句多么委婉的话,既不会让“偷拍客”尴尬,又可以达到收取费用的目的,同时期间体现出了人文主义关怀与真人塑像的高素质。他们向往远方——他们诗意的栖居。
领略了南欧的人文气息后,就再来欣赏一下令人惊叹绝伦的建筑——阿汗拉布拉宫。在《死前细装》一章中,作者对阿汗拉布拉宫进行了一番描绘:“今天我们一行来到这里,首先惊诧它的巨大,层层进去,对于能否在一天之内走完它,已失去信心。”“阿汗拉布拉宫,就是在绝望的平静中完成的精细雕刻。”之所以有阿汗拉布拉宫的建成,都是源于西班牙人和摩尔人的土地之争。雄健得不受地域限制的祖先在赢得土地、又在百年后即将失去领地时,留下一批没有地域安身的子孙。在格拉纳达这座孤城,对峙了两百年的战争显得空寂、平静。摩尔人在绝望中趋于平静,在平静中细细修饰着阿汗拉布拉宫。作者言道:“最准确的比喻应该是死前细装,知道死期已临,却还有一点时间,自己仍然精力充沛,耳聪目明,于是就细细装扮起来。”他们早已不在乎明日,不在乎外界,一切只为了自习更好的生活,把一切精力投入其中。与其说这是一种无奈,不如说是一种豁达。毫无意义地殊死搏斗换来的只会是哀鸿遍野的惨象,而趋于平静、趋于祥和生活,最后得到的还可能会是流传千古的创举。很多时候,不需要太过追求利益化的目的,也不需要太过在意一个华而不实的虚名。以一个宽广豁达之心去看待事物、精致生活,往往才会把生活过得更加自由自在,更加精彩纷呈。
头发黑而茂密,眉毛平而宽厚,斯文眼眶后面是炯炯有神的双眼,这就是余秋雨,一位平凡又伟大的人物。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余秋雨先生,从事着许多人都不考虑的事业,孤身一人考察并阐释中华文明诸多被埋没的重要遗址。《行者无疆》这本书,是旅行日志,是文化追溯,是历史重任。它不仅仅是一份记录,更是余秋雨先生高层级的思想成果。每一处古迹,都有它独有的特点,都有它自己的灵性。而这本书就是在告诉我们,我们应该以怎样的姿态去面对这历史产物,我们应该以怎样的方式来保护这文化瑰宝。历史的车轮已无法回转,但历史的遗迹却有溯可寻。行者无疆,行无止尽,这就是余秋雨先生所要传达的,也是我们需要践行的。永远谦逊,时刻学习!
“一切达观,都是对悲苦的省略”人生之于历史,不过是沧海一粟,浪尖一滴,如此渺小,如此苍白,如此无助。然而有意义的人生决不仅限于此,我们都可以成为思者——虔诚地去拜谒那些遥远而陌生的城市;不竭地去思索那些深邃而神秘的文化;狂热地去追逐那些沧桑而又光辉的岁月。
我想,这也许就是余秋雨先生想要告诉我们的,行者无疆。
《行者无疆》读后感范文(二)
有人把生命局促于互窥互探、猜忌言损之中;有人则把生命释放于长天大地、沧海远疆之间;更有人孑然行于夜路,四顾悄然、天地相合,这便是行者。
匆匆读完余秋雨先生的著作《行者无疆》,酣畅之余我不由对文化的魅力产生了前所未有的震撼。不得不说这是一本值得细读、细品、细思、细行的欧洲文化史,更是令人打开当下局限,着眼远疆的一册鸿篇巨著;其中囊括了人文、哲学与建筑丰富的历史情结,以及对生活、艺术、生态文明的反思、敬畏、感叹之意。书中多处戛然而止的结尾,意味深长、引人发醒。
《行者无疆》一书于2011年更版修订。作者在自序介绍:这次修订,比第一版删去了三分之一的篇幅,文字也有较大的改动,使之更加干净。单从字面上看:行者,行走的人;无疆,杳无边际,颇有些"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的意思。全文主要分为四个板块(中欧、南欧、西欧、北欧),详尽描述到古建筑、古城堡、古文化遗址、杰出人物、艺术、饮食等方面的文化风韵。有令人震撼的庞贝古城,文艺复兴时期以弗洛伦萨为中心的美第奇家族,以及以美第奇家族为中心的米开朗奇罗、达·芬奇、拉斐尔、伽利略等杰出人物;法国的饮食,瑞士的钟表,西班牙的斗牛场等等。
当然,文化不是空洞的华丽的辞藻,不是富丽堂皇的建筑,而是那种真正能抨击人心的事物。《行者无疆》一书,虽每记篇幅不长,却耐人寻味,给人颇多咀嚼的空间。每一方异土似乎在余秋雨笔下都包含着深邃的文化气息,授人以探索、启迪;使人在行走中夹带思索,在思索中让人明智,脱俗于一般轻描淡写的游记散文,抑或是走马观花式的长篇累牍。
遗憾的是,至今我无缘前行欧洲,对欧洲文化有的仅仅是片断、肤浅、妄自的判断,很难有深层次的造诣。直至看完余秋雨先生的《行者无疆》,欧洲才在我的脑海里有了声色,用一种尤为奇特的角度将我置身于欧洲魅力之中。在赞叹惋惜、羡慕哀伤过后,我便会就中欧文化暗暗地进行冷静的比较,在比较中进行反思,反思我国现有的文化为什么与西方存在那么大的差距,我国文化为什么不被西方文化所容纳、所理解。
书文首篇以《南方的毁灭》为背景,讲述了庞贝古城废墟的景象所带给读者的思索;而结尾《大雪小村》则记录了在偏僻的奥卢火车站边,余秋雨和友人在木屋中与村民的简短真诚的交流;巧妙地托人性光辉之美规避了历史更迭之残酷,一大一小,相得益彰。
谈起罗马,多数人脑海中浮现的便是《罗马假日》这部经典浪漫的电影。作者在第一卷访南欧《罗马假日》一文用清奇的眼界告诉读者:罗马人对于休假这件事情特别重视,五千八百万的意大利人居然在休假时有三千万到了国外,商店大门紧闭,街上空荡荡的,俨然一座空城。也是,一向安安静静与世无争的罗马人,自然乐于享受生活带来的美好,休假便是他们使杂务中断,焦灼凝冻,肢体回归的最好办法。正如文中的最后一句——"那么罗马,你的每一次空城,必然都会带来一次人格人性上的重大增补"。
罗马是一座永恒之城,它有着悠久的历史积淀,岁月蹉跎注定了它在欧洲乃至全世界都具有崇高无上的地位和超凡脱俗的价值。从书中走进罗马,那种伟岸的气象从每一扇旧窗溢出,从每一块古砖溢出,从每一道雕纹溢出,从每一束老藤溢出。罗马蕴含着历史的深厚,宁谧与和谐,其本身就成为了历史的映照。这样的城市,常令其他城市与之相比黯然失色,自叹弗如。
文艺复兴大概拯救了欧洲中世纪的黑暗。在这一时期,欧洲出现了大量被人们所称颂、所记忆的拯救者们,这些拯救者也被称作大师。《大师与小人》一节中说的便是人们耳熟能详的大师——米开朗琪罗,他是一个画家,也是一个雕塑家。大师是与众不同的,他们期待着自己的独一无二,却又更期待拥有对手,他们需要一个肩并肩竞争的人。但在他们的路上总有一些被称为"小人"的人群,那些人被世俗所羁绊,同样身体力行地去羁绊着大师。大师们一边要完成自己的著作,一边又要抵抗着外界的干扰,他们从不惧怕艺术家之间的斗气,因为一旦提到作品,他们都能够尽释前嫌;可一旦遇到小人,无论怎么辩解,语言都似乎显的苍白无力。作者余秋雨认为,文艺复兴运动退潮的标志,应该是米开朗琪罗之死吧!这恐怕也是时代的警钟。
米开朗琪罗的故事让我深有感触,《流浪的本义》一文又赋予了我新的思考——巴塞罗那,这座城市的主题是流浪。乍一看,"流浪"是触目惊心的一个词,一个会让我想起贫苦大众的词,甚至是弱者的一部分。然而,我错了,在巴塞罗那流浪者几乎是旅行者的意思,是艺术家的意思。他们每一个人几乎都有高雅的生活追求,不为物欲困扰,选择自由自在的生活旅行,他们追求自由、追求快乐。
他们向往远方、向往诗意的栖居。流浪者大街是他们艺术的展现,也许他们迫于生活在这里卖艺卖物,但他们所表现出的艺术的气息,所笼罩的文明的秩序,所融合的主客一体,一个让"文化行者"——余秋雨深深喜爱的流浪之地。在真人雕塑这一小部分中,当人扮演的塑像追上小气的"偷拍客"时,依然那么有礼有节:"能不能再与你拍一张",一句多么委婉的话,既不会让"偷拍客"尴尬,又可以达到收取费用的目的,侧面体现出了人文关怀与真人塑像的高素质。
领略了南欧的人文气息后,接下来是令人惊叹绝伦的建筑——阿汗拉布拉宫。在《死前细装》一章中,余秋雨对阿汗拉布拉宫这样描绘:"今天我们一行来到这里,首先惊诧它的巨大,层层进去,对于能否在一天之内走完它,已失去信心。""阿汗拉布拉宫,就是在绝望的平静中完成的精细雕刻。"之所以有阿汗拉布拉宫的.建成,都是源于西班牙人和摩尔人的土地之争。不受地域限制的祖先们在赢得土地、又在百年后即将失去领地时,留下一批没有地域安身的子孙。在格拉纳达这座孤城,对峙了两百年的战争显得空寂、平静,摩尔人在绝望中趋于平静,在平静中细细修饰着阿汗拉布拉宫。
"最准确的比喻应该是死前细装,知道死期已临,却还有一点时间,自己仍然精力充沛,耳聪目明,于是就细细装扮起来。"余秋雨在文中写道。也许他们早已不在乎明日,不在乎外界,一切只为了更好的生活。与其说这是一种无奈,不如说这是一种豁达,毫无意义地殊死搏斗换来的只会是哀鸿遍野的惨象,而趋于平静、趋于祥和的生活,最后得到的还可能会是流传千古的创举。
除此之外,书中蕴含许多哲理,如《古江本先生》一节中,最好的文化建设是机制,是气氛,是吐纳关系,而不是一堆已有的名字和作品。《仁者乐山》中"水边让我们享受脱离长辈怀抱的刺激,山地让我们体验回归祖先居所的悠悠厚味。水边的哲学是不舍昼夜,山地的哲学是不知日月。"《北极印痕》揭示了只有避其锋芒、泄其杀气才能驾驭事物的道理……
《行者无疆》这本书,是旅行日志,是文化追溯,是历史重任。余秋雨在自序中说:"花那么长的时间考察了九十六座城市,还有哪一座城市有资格作终结?"是啊,无论余秋雨站在哪一座城市,他都在思索着一座城市的文化历史,它绝不仅仅是一份记录,每一处古迹,都有它独有的特点,都有它自己的灵性。
"一切达观,都是对悲苦的省略"人生之于历史,不过是沧海一粟,浪尖一滴,如此渺小,如此苍白,如此无助。然而有意义的人生决不仅限于此,我们都可以成为"行者"——虔诚地去拜谒那些遥远而陌生的城市;不竭地去思索那些深邃而神秘的文化;狂热地去追逐那些沧桑而又光辉的岁月。
《行者无疆》读后感范文(三)
记得买这本书的时候还是在去读大学前几天,那时候十分喜欢读余秋雨的文章,所出的每一本都不会错过,刚知道自己被大学录取,便急匆匆的买了这本书,恰巧的是这本书的名字与我当时的境况是那么得相似,一个为着将来而远行的学子,就好像是一个行者,在不断地向前方,不知道尽头在哪儿。
伴轰隆的火车声,读着一篇篇文章,当时的感觉现在已经模糊,总觉得似乎有些做作,是被大学录取的欣喜和故作姿态的安静吧。
浑浑噩噩的大学四年,少了几分平静,多了几分浮躁,很少再去读一些安静的文章,或许平静已经远去了。
繁忙的工作也让自己很少再去阅读,前几天忽然从书箱中翻出这本书,便乘着晚上的闲暇,开始读了起来,或许是想找回以前的那一份宁静吧。
这本书的名字很好,初一看这本书的文章,就好像是一篇篇游记,然而这里很少风景的描写,有的只是对历史的介绍和探问,行者不仅是在空间上游动,在时间上也在转动。几千年的文化历史游历于几天的时间中,该用如何的姿态去面对。
重读亦有重读的乐趣,就好像十几年不见的故友,重谈起以前的琐事,才恍然记起自己以前还发生过那样的事情,好像既熟悉又陌生。读着一篇篇文章好像自己十分熟悉,又记得不是那么清楚,有的其实在自己的脑子里已经根深蒂固了,现在猛然一看才发觉原来是从这里获得的,比如米第奇家族、比如米开朗琪罗。
由于自己知识和经历的有限,很难体会作者的一些感受,也就不所为什么共鸣了,权当作一本对欧洲城市历史文化的介绍来读了。
印象最深的要数庞贝古城了,刹那间,被毁灭的那么彻底,人世间的一切世态,无论善恶,无论丑美,全在那一刻凝固,成为历史。我们赖以生存的大自然,偶尔也会向我们展示一下自己的力量,而这种展示总是以人类的悲剧作为代价。就像作者所说的,将他们的毁灭归结为道德的沦伤的人,实在是太不道德,有些自然的力量我们总是不能抗拒,有时候去抗争,总是没有结果的,比如中国的楼兰古城。
《行者无疆》读后感范文(四)
26国,96城。
欧罗巴之行终于结束。
是该出去走走了,于是,我们看到余秋雨先生不远万里,孤独却又不孤独的慢慢从东方走向西方。
我料想,先生一定是先摸着中华文化那盘踪交错的虬根,喃喃叹道:“我太理解你了,你那五千年的光辉,使我着迷,我竟然久久沉醉不能自拔,我不停的在时代交汇点处彷徨彳亍着,想想以前我是那么努力的去窥探你,发现你,摩挲着步伐去接近你,我更加自豪的是你是属于我的,我也是属于你的,因为,你是我的精神家园,我是你的孩子,你哺育了我,成就了我。但是我——”说到这,先生先是抬起头,向西方眺望了一下,然后又低下头说:“我是那样爱你,可正是我太了解你,现在居然有些许审美疲劳般的无聊,所以我的母亲,我想出去走走,去西方世界,去拿同样迷人却未知的欧罗巴大陆去转转。”
寒山寺的钟声给了先生最好的回答,于是,去吧。
先生先是来到了意大利的庞贝,他说:“废墟,大海,流浪,历史常常从这里出发。”不错的,先生居然来到了西方文明之一的古罗马,把第一站选在这里也是有深刻含义的,2000多年前,当东方的赛里斯国的丝绸第一次辗转多时来到了这片名叫大秦的土地上,历史也漏出了一丝不为人知的微笑,在笑什么呢?是,这比丝绸交易酝酿了一段传奇,还是在背后另有一段美好故事?嗬,先生倒是不去追究,因为他早已被庞贝古城的遗迹所震撼,完善的市政设施,井然有序的道路路痕以及,城门口那个尽职尽责的卫士,直到火山灰覆盖了全城,他依然精神抖擞的站着最后一班岗。
欧洲总体给人来说是一种自由散漫,散漫的都有一点懒惰,罗马人的举家出行,巴塞罗那流浪大街的人声鼎沸,布达佩斯城内古堡中,那成年美酒散发出的香味使人醉意朦胧。弗罗伦萨庄园,但丁在美第奇家族的宴会之中朗诵《唐璜》,威尼斯的船头,一代代歌剧家们一直演绎着不朽的传奇。在美酒与美景中,欧洲人一次次沉醉,迷离,接着又醒来沉醉……
威尼斯总是那么静谧,温婉,如一个温和老者,诉说着古城的前世今生,同样的水上人家,同样的橹板梦里寻花,甚至默契到跨过时差在同赏迷人晚霞。这,又何不拭苏城在欧洲的同胞姐妹?就是这么有意思,就像罗马对西安,巴黎对上海,柏林对北京,我们看到,中西文明的相契融合的和谐。
再看的远一点吧,我们该谈谈其他方面的问题了,先说教育方面,欧洲的大学之多是世界所叹为观止的,不可否认的是欧洲的思想家们对各个大学的建立发展有不可磨灭的功绩,如黑格尔,马克斯韦伯等人,他们用毕生心血,凝聚成欧洲文化史上一个个灿烂的锈,这又是何等伟大,又何等高尚啊。
我们需要道德,但是我们更需要法律,虽然我们的社会主义道德法制建设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但是这还远远不够。那么,就跟着先生的步伐到北欧去走一程吧,你会无比惊讶,因为你会发现由维京海盗建立起来的国家法治程度极高,好像展开后俨然就是一副大同社会蓝图。或许,原始法律意识是海盗们在早期的行动约定之中而逐步建立的,又或许,是基督教文明同海盗内部基本法则契合而成吧。不管怎么说,他们的法律思维确实可以给我们提供借鉴。毕竟,我们的法律体系成型太晚,况且,中国社会是一个固化的人情社会,就像柏杨先生说的一样,中华文化是一个大酱缸,我们被腌渍的太久,沉淀的杂质也太多。所以,我们应该出去走走了,这一走,不仅是为自己清理思维,更为了学习借鉴,为中华文明提供活力制造源泉。
先生从南欧开始,北欧结束,一路上风尘仆仆,用敏锐的双眼,扫描着欧洲文明的密码,一支笔,写尽社会百态,人间精华。正如先生的书名《行者无疆》含义一样,路,是走不完的,一个人的路靠我们自己去摸索前进,国家民族的路,还要我们大家一起前行。
《行者无疆》读后感范文(五)
一个人,天地间,于茫茫无垠中摸索前行;一个人,山水间,于海枯石烂中抛却悲喜。天地静寂,山水悄然,他一人上下求索。
历史是一条浑水河,蜿蜒久了才似乎透亮。也许罗马盛衰无常,可美第奇家族的符号依旧光亮;也许威尼斯的水道学会了自嘲,可佛罗伦萨的雕像犹然完好;也许庞贝古城的灵魂已经散去,可阿勒河河水仍然滚滚不息。我们从中看到了历史的欢笑与昂扬、冷清与孤寂,听到了历史的尖叫与悲啼、细语与欢歌。历史疯疯颠颠,充满嘲讽,既变也不变,只有它的离去,才能带给我们清晰的“模糊”和“模糊”的清晰。除了辛酸悲喜,我们更应该思考,如何在“模糊”的历史中追寻清晰,在清晰的历史中求索真理。漫漫征途上,我们不仅要学会求索过去,也要懂得求索现在、静待未来。
监狱和一战前局势紧张的德国,两者本应拼接出阴森与恐怖。但德国海德堡大学的学生监狱却十分不同。当初因顽皮被关押的学生,完全不像惩罚的施加者想象的那样悲伤、痛苦。相反,他们在这里挥洒热血与青春,任张狂的涂鸦紧紧黏在墙上。倘若开头太过严肃,也不妨喜剧收尾。曾经的瑞士人因贫穷而受雇打仗。两方交战,与自己厮杀的,可能就是邻家腼腆的男孩。他们是忠诚的,受雇于人就要坚持到最后一刻。欧洲大地被无数瑞士人的鲜血染红。历史心软了,终于让瑞士永远保持了中立、告别了战争。曾经受过的伤,也许就是不久后的宝藏。历史总是半边苦涩,半边蜜糖。神秘的手拨弄着世界,冷酷之中仍有温情。
我们应宽容地、诙谐地,用柔软的心去看待历史。经历过风雨跌宕的老人,往往是很平和的。历史也像一位饱经风霜的老人,不需要同情、不需要哀叹。它抒袤无垠疆土上的一条大河,我们把握不了它的方向,却能触摸到它流淌的痕迹。要明白世界上没有强者,也没有弱者,无论属子手,还是白天使,都是我们所造就的。好与坏只是我们拟定的评判标准,但它们都有存在的理由。因此,同情每一个人、尊重每一个人、谨记每一个人,平静对待、平等对待。该走的已走,就别揪住不放。我们的怨恨与谢意,的确需要有一人一物去当容器,如希特勒、华盛顿,但真正该指责或赞扬的是我们自己。
历史走自己的路唱自己的歌,我们也应走自己的路唱自己的歌,过去的爱恨情仇知道就好,何必沉溺其中;面前的盛衰变化,模糊就好,何必忧患重重。“不在乎明日,不在乎观者,不在乎评论,一切只给自己看。”既然看不透过去与未来,就不如把握好现在。
历史是无垠,无疆却有路,但却只有一条路。我们应以不喜不悲的心态,来面对这部悲喜剧,也应以不喜不悲的心情,来演好这部悲喜剧。漫漫无垠中,我们只有把握现在、静待未来,在历史的长河中求索。
【篇一:读《万水千山走遍》有感】
《三毛全集》是我的最爱,它共有11册,然而我最喜欢的就是《万水千山走遍》了这本书是作者游历了世界墨西哥,巴拿马,哥伦比亚厄瓜多尔,秘鲁,玻利维亚,智利,阿根廷三毛故乡等地区所留下的记录。这其中仅秘鲁就写了四个篇章,其他国家也有两到三个篇章,可见作者三毛对每一个国家的深度了解。
三毛的作品不像我们平时所见,它的标题并不直接注明国家而是以一个委婉的词语去表达她所要表达的情感。如:街头巷尾,银湖之滨,迷城,高原的百合花,悲欢交织录等让人心仪的名字。在这数多篇章中最令我喜爱的是“药师的孙女-前世——世厄瓜多尔行纪之一”。
心湖的故事是在安地斯山脉的高原上,现在一经没有人传说这个故事了。在那片不属于印加帝过的土地上响起了一场战役,死了三万多个族人,包括我的祖父。死去的人按祭祀的吩咐,挖出了三万多颗心,丢在了故乡的大湖里,原被称为银湖的美丽之水改为“哈娃哥恰”,就是心湖的意思。世亲过去很久了,战争中的寡妇慢慢死去,又有了新的一代,却以离开了故乡,没了消息。不久村里的药师,我的祖父也死了,祖父死前一直念着我的名字“哈娃”,就是心的意思。不久我结婚了,我变更勤劳了,丈夫对我很好。平经的日子里,我从一个女孩变成了妇女,等待下一个生命的出生。作为药师的孙儿我也知道难产的危险,又很多人因难产而死。那日我看见家中煮了两条鱼,很吃惊,丈夫说:“光吃玉米饼是不行的,吃鱼补补身子。”心湖满是鱼,可那毕竟是祖先的心脏啊!我开始吃鱼了,丈夫也被发现了。我生产那天,苦苦挣扎了三天。最后哈娃与那孩子死了。哈娃19岁。
这个故事悲惨而优美……
【篇二:《万水千山走遍》
初读三毛的书时,第一感觉就是,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完全是靠心灵儿存在的人,不在乎现实的世界,完全存活于精神的世界。于我,内心冲击很大,一直在给自己说要出去旅游,结果,只是嘴上说说,没有说走就走的勇气,一直在估计很多东西。读到这本《万水千山走遍》,南美洲的旅行以及三毛的所见所闻,将我也带入了另外一个世界,了解了世界上许多我不知道的国家的风俗和习惯。
读这本书是在回家的火车上进行的,读一会睡一会的悠闲,与我前些日子慌忙的生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返程的火车上,这点更加明显。忽然觉得哪天自己可以带上一本书,泡上一杯茶,听着轻音乐,买上长途普通软座火车票,开始自己单独的旅行,然后到达这个城市,呆上两三天,静静的品味当地的风俗习惯,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情。
三毛的书,对我的内心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人生只有短短几十年,并且在这几十年当中,会不会发生什么样的意外是我们人人无法避及的,所以过好每一天,才是对自己对生活对生命的负责。
读完这本书后,我对男友说,我想单独去旅行,他说以后禁止你看三毛的书。呵呵三毛啊,三毛,真不知道你是一个怎么样的人,作为女性,对于你这种性格,很是敬佩。对于我而言,影响是巨大的,一句话,充实自己,享受人生。
【篇三:《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
此刻,坐在KFC二楼餐厅的我,吃完了在有些人眼里的垃圾食品或者说某些人眼里奢侈的汉堡和薯条,喝着热乎的奶茶,听着餐厅里放着我最爱的艾薇儿的歌曲,悠闲自得的看着三毛的《万水千山走遍》,心中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平静,自己跟随着三毛,畅游在异国风情中怡然自得,犹如身临其境,闭上眼呼吸都能感受到书中写到的阿根廷草原上清新的空气,蔚蓝的天空和伸手可触到的朵朵白云,还有那位“高裘情人”。把自己融入到书中的情景之中,置换了陪在三毛身边的米夏,仿佛跟随在三毛身边的不是米夏而是我。
一直以来自己最大的梦想就是背包四处旅游——一个背包,一架相机,一张卡和一颗好奇而热忱向往的心,踏上旅途的征程,在陌生的环境下,看尽上天赐予人类的美好世界。只可惜,我只是个平民。没有横溢的才华,没有出众的外貌,没有富足的财力,没有坚强的意志,没有坚定地决心,有的只是一个没有“灵魂”{的肉体承载物,还有空无虚幻的思维,有的只是怨天尤人,泛滥感情,剩下的什么都没有。对于我这样的一个穷人来说,旅游是个多奢侈的念头,有时候,偶尔会出去转转,玩玩,不了解我的人,包括现在身边的很多人,都说没有钱就安分的在家待着,省着点儿钱,别乱花钱了。也许在她们眼里,我是个败家子,是个爱乱花钱的孩子,那都无所谓,对于热爱旅行的我来说,这些都无关紧要,他们不懂得一个游玩家的心情,我也知道不是所有人都能够理解你的所作所为,就像很多人都无法理解一个平日里没有多少钱却爱好唱歌的人会花一千块钱买一副耳机,一个街头卖艺的人花几万块钱买一个吉他以至于流落街头卖艺一样。他们可以理解可以接受花几百块甚至上千块钱衣服鞋帽,却理解不了我们花几百块钱买一个耳机,几千块钱买一个吉他。因为爱好,所以会为之倾注一切,值就是他们所不能理解的。而我们被冠以“乱花钱”罪名的原因。
不被人理解,或许这样的我们是孤独的,但同样的这样的我们也是快乐的,因为我们做的这些是我们的最爱,就像我每一次的旅行都会受到诸多阻扰一样,想要出发的时候,好多人都会说“你那么有钱啊?自己都债务累累了,还花钱去旅行,真是有心情”,每次听到这样的话,心里错综复杂,知道他们也是为我好,为我考虑,只是他们不知道,就因为“没有钱,债务累累”整天被这些现实的东西压得闯不过气来,所以想要一种旅行的方式放松一下自己的心情,不想要自己的青春就放在挣钱还贷款,或者存钱这些事情上面,只想乘着现在的我还有激情,还有体力,还有精力去玩耍,去做我想做的事情,想要做到老之后不后悔的事情,尽量不给自己的人生留下太多的遗憾,所以宁愿活在“乱花钱”的罪名下也想要尽情的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宁愿背着债务累累的风险也想要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每次看到那些没有太多钱却依旧背包旅行的人,心里只恨自己没有他们那样的魄力。终究被现实打败,为现实妥协。或许这话说出来又会被身边的某些人挖苦讽刺,那又怎样,其实她们的话也不是没有道理,我也承认自己确实没有那个能力,所以,尽量的为自己创造条件,尽量的去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只要做了,不管多或少,不管之后会怎样,但我想我唯一可以保证的那就是在我垂死之年,我不会为这些我所爱好的做过的的事情而后悔。老师同学都说我是个外星人,“反人”、“怪人”“幻想者”,整天想些莫名其妙的东西,不切实际,甚至感觉是天马行空的事情,但是我想说我要尽量让这些所谓的不可能变成可能,或许旅行过后的我会为债务忧愁烦恼,开始挣钱攒钱,那我也快乐,最起码我快乐过了,我以后的人生又少了一丝遗憾,这样我就知足了。
看书看的时间久了,有点儿疲惫,起身活动一下。发现窗外霓虹灯亮,车嚣夜寂,室内孩童嬉耍,情侣爱浓,音乐更替,看着桌上的书本和吃剩的垃圾,心中感慨万分,于是提笔书之。
【篇四:《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
看了《万水千山走遍》,不得不承认三毛是个旷世的奇女子,就连她的寂寞都是果敢的。迷惑苍凉的墨西哥之夜,寂静圣洁的厄瓜多尔心湖,风情万种的玻利维亚百合,狂野单纯的阿根廷牧场的天空……听三毛如痴如醉的倾诉。
一直觉得三毛最懂旅行的真谛:一个人,默默走过陌生的土地,边走边思考。直到自己被思维填满,在旅途中发现了一个未知的自我。
《万水千山走遍》一书中,有对旅途中所见所闻的人物和事情的描写、叙述以及抒情,也有自己对美好事物的想象描写,故事发展不仅依靠作者一路上的见闻而展开,还穿插有借历史故事而展开的联想叙述,如《药师的孙女——前世》一文。
作者对故事材料的处理丝毫不矫揉造作:一是把自己亲身经历一一展现,揭示了中南美洲人民的生活及风土人情、社会风貌及生活水平。也有对这些民族或热情或朴实、或纯厚或好客性情的描写,自然也有灰暗而苦难的一面;一是作者抒发自己内心的世界:丧夫的苦闷、对人类苦难的悲痛、对故乡命运多舛的无奈和对前世今生的种种猜透,涉及跨越了爱情、生活及命运的范畴。将思想上升到了人的最高境界,其思想内涵和情感抒发透彻内心,令读者回味无穷。
读完《万水千山走遍》印象最深刻的,还是秘鲁的玛丘比丘。那个荒废了几百年的只剩下断垣的印加城市,在三毛的笔下,显得那么迷幻。过了这么多年,读来仍让人心驰神往。其实三毛对这失落的城市并无太多具体描写,或许是三毛只是在用她的通灵在感受像迷宫一样的废墟带来的寂寞。那些过往的情愫,就像黏稠的南方的春雨,那一片芳草,湿湿的沾住了她旅行的裤管。
三毛曾通灵地认为自己的前世是药师的孙女,一个平凡的在十九岁就离世的印第安女子。相比这荒凉的废城,她更加向往的是澄净的蓝天下那一片明澈的心湖。当厄瓜多尔那片神秘草原和水湖出现在她的面前时,她看了只是觉得归乡。我想,三毛坐在玛丘比丘的大石上时,脑子里看到的不是城市的空茫,而是那些需要祷告的轻如叹息的魂灵,安静的心湖和村落。唯有通灵能解释她感觉到得,召唤她抽身离去,逃离了玛丘比丘那一日突发的大水。
最爱的便是三毛遇见安妮一段:两个来自不同国家的女孩偶遇在南美高原,互相连名字都不清楚时便已注定两人是浪迹天涯是的灵魂伴侣。彼此是那样惊人的相似:“衣着打扮,谈吐礼貌,生病的狂烈,甚至藏东西的地方,都差不多一个样子”“安妮,难道我们以前真真认识过,为什么彼此那么熟悉呢?”说是不可信的缘分也罢,前世今生也罢,就在某时某刻地球某个角落,她们奇迹般地遇见。一直幻想自己能有一个如此的旅行伙伴,无需过多言语,便能读出内心的想法。忽然的相见,不需仪式的告别。能够相伴的'时光,开心地认真走过;到了某个岔路口,微笑着转身离开,并不刻意挽留。这便是真正的友谊吧,不要永远粘在一起消磨时间,只要足够美丽的瞬间。
在《万水千山走遍》里感受到了三毛对自然,对大地,对泥土,对人性与灵魂的深深迷恋与热情的沉醉。三毛对于自然的热爱,源自她对人性的仰求。她对人性,那种深掩在灵魂深处的生命,怀有崇敬的渴望,她把它定格在茫然深刻的难民的脸上,在彩霞满天的苍穹的深处,在魂牵梦萦的故乡的路上……三毛把“人性”刻画得美得像一个被上帝遗落的梦。
三毛用琉璃般质朴且华美的文字,叙写着万水千山的旅途乃心灵上的征程,谱写了一个平凡女子用生命写出的绮丽诗篇。她冷冷地看着这个老城般的世界中如逝如流的哀乐人间,眉目间流露出了红尘女子的自然之美。
【篇五:三毛《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
女子恰若。超然绝世。但恰恰因着如此,三毛,她,她们,此生在人世间却是命定的不能幸福。
这个俗世的太多太多,都是大多数凡人依照他们本身所创设的——规则也罢、人情世故也罢。而她们,却更像是另一个世界的潇潇来客。面对规则,不愿臣服,于是渐渐变得缄默,终日以不言不语来竭力抗争;面对桎梏,不愿盲从,于是她们从最初的一身孑然,日渐到最后,伤痕累累、满目疮痍。
来来回回的抗争、反反复复的回绝,她们可以表面淡淡的微笑,她们可以为着守候的爱人而苍茫活着,但心底的斑驳却仿佛一个无底的黑洞般的,吸纳,然后吞噬一切。余下的,是无穷无尽的虚空。
背灯和月就花陰,喃喃试问,有谁可知道,那颗颗含笑带泪,却仍被不解之人指认做清高的眼瞳,默默包容了世间的多少无奈。
她们是路过尘世的天使,扬扬一袖风尘,就奔走出满地繁花。
女子恰若三毛。冰雪聪明。却可谓人生之大幸,亦为大不幸。
她们幸运,因着过人的聪慧,细细体察世事洞明,能够检索到那细若丝缎的尘世的小幸福;她们不幸,因着那聪慧是生命所不能承受的重负,万事体察如明鉴,过于明晰,过于孑然,最终是过于沉重。
难怪万物轮回无休无止,天穹安然。其实,我们每个人所秉承的一切资质与命理,聪慧愚笨、大喜大悲,都,决然不会亏欠。
世间男子,大都极喜资质较为愚笨的女子,在某种程度上,她们可以为他们所轻易哄骗而带来一种平稳、控制的欣喜——就像是我们儿时人人手中的玩具布偶,轻轻的怜爱,它就像傀儡般笃定的信着你了。
毫不迟疑。
而对她们来说,生命是一场浩大的放逐,归途的方向遥不可知。如果说三毛和荷西的相遇是来之不易的缘,那他们的结局却恰恰完成了传奇女子的传奇一生。荷西死了,三毛的心亦随之逝去,那么她的一生委实是在那刻走向终结。
三生石上的宿命。寂寞苍凉的,手势。
女子恰若三毛,她们,只是尘世的过客。慢慢来过这里,与你打个照面,再转身离去,回到永远的天国。曾经不幸曾经的凋零,在彼岸的盛放永恒。
涉江而过,芙蓉千朵。
超然绝世。但恰恰因着如此,三毛,她,她们,此生在人世间却是命定的不能幸福。
这个俗世的太多太多,都是大多数凡人依照他们本身所创设的——规则也罢、人情世故也罢。而她们,却更像是另一个世界的潇潇来客。面对规则,不愿臣服,于是渐渐变得缄默,终日以不言不语来竭力抗争;面对桎梏,不愿盲从,于是她们从最初的一身孑然,日渐到最后,伤痕累累、满目疮痍。
来来回回的抗争、反反复复的回绝,她们可以表面淡淡的微笑,她们可以为着守候的爱人而苍茫活着,但心底的斑驳却仿佛一个无底的黑洞般的,吸纳,然后吞噬一切。余下的,是无穷无尽的虚空。
背灯和月就花陰,喃喃试问,有谁可知道,那颗颗含笑带泪,却仍被不解之人指认做清高的眼瞳,默默包容了世间的多少无奈。
她们是路过尘世的天使,扬扬一袖风尘,就奔走出满地繁花。
女子恰若三毛。冰雪聪明。却可谓人生之大幸,亦为大不幸。
她们幸运,因着过人的聪慧,细细体察世事洞明,能够检索到那细若丝缎的尘世的小幸福;她们不幸,因着那聪慧是生命所不能承受的重负,万事体察如明鉴,过于明晰,过于孑然,最终是过于沉重。
难怪万物轮回无休无止,天穹安然。其实,我们每个人所秉承的一切资质与命理,聪慧愚笨、大喜大悲,都,决然不会亏欠。
世间男子,大都极喜资质较为愚笨的女子,在某种程度上,她们可以为他们所轻易哄骗而带来一种平稳、控制的欣喜——就像是我们儿时人人手中的玩具布偶,轻轻的怜爱,它就像傀儡般笃定的信着你了。
毫不迟疑。
而对她们来说,生命是一场浩大的放逐,归途的方向遥不可知。如果说三毛和荷西的相遇是来之不易的缘,那他们的结局却恰恰完成了传奇女子的传奇一生。荷西死了,三毛的心亦随之逝去,那么她的一生委实是在那刻走向终结。
三生石上的宿命。寂寞苍凉的,手势。
女子恰若三毛,她们,只是尘世的过客。慢慢来过这里,与你打个照面,再转身离去,回到永远的天国。曾经不幸曾经的凋零,在彼岸的盛放永恒。
涉江而过,芙蓉千朵。
【篇六: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
与作者一样是出生在80年代,读这三毛的书长大,听着“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也会怕有一天会跌到,背弃了理想谁人都可以,哪会怕有一天至你共我”长大,也许作者用和三毛文章相同的名字来命名这篇游记,也是在缅怀三毛,缅怀我们的童年。但我们却不知不觉的成为了作者笔下的大多数。其实静静的思考一下,我们完全能慢慢理解做出不顾一切决心走遍万水千山的“疯女孩”,可能还会对这两个女孩产生一份很缥缈的敬佩,一份来自心灵的默默的赞许。对自由的向往是人与生俱来的一种愿望,看完整篇文章,我轻轻问问自己,你想放下一切去追求自由吗?追求那像风一般的感觉,还是像鸟儿一起在天空翱翔。此时我已经沉浸在蔚蓝的天空里。我理解她们,认为她们只是把我们愿望放大了,实现了。穿梭于城市中的人,用做工精细的衣服装扮自己,用昂贵的化妆品保养自己,用精致的餐厅消遣自己,甚至可以随时支付飞往世界各地的机票,我不羡慕她们,因为我不知道他们有多幸福;当作者抛下所有物质,去追求自己的精神世界的时候,我却陶醉其中,因为我感受到了她们的幸福。她们在杭州挨过饿,在济南受过冻,在贵州感动过,在海口无助过,喜悦了,思念了……在她们的路途中,她们感受了我们未曾感受过的,也许是艰辛的,也许是愉悦的,但始终是我们没感受过的。我并不认同她们的做法,但却始终有一份赞许只情,她们的游记是煽情的,会让人冲动,然而关键还是看你怀着怎样的心情去感受,敲敲每个人的思路,停停吧,做一次心灵的旅行。在忙碌的时间里,我们无暇感受生活,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感受,流浪不是追求自由的唯一方法,繁忙的工作也不是禁锢,多去感受周围,就像这篇游记,触动了你的心,引起你的共鸣。何尝不是你踏遍了万水千山,开拓了自己的视野。
《万水千山走遍》一书中,有对旅途中所见所闻的人物和事情的描写、叙述以及抒情,也有自己对美好事物的想象描写,故事发展不仅依靠作者一路上的见闻而展开,还穿插有借历史故事而展开的联想叙述,如《药师的孙女——前世》一文。
作者对故事材料的处理丝毫不矫揉造作:一是把自己亲身经历一一展现,揭示了中南美洲人民的生活及风土人情、社会风貌及生活水平。也有对这些民族或热情或朴实、或纯厚或好客性情的描写,自然也有灰暗而苦难的一面;一是作者抒发自己内心的世界:丧夫的苦闷、对人类苦难的悲痛、对故乡命运多舛的无奈和对前世今生的种种猜透,涉及跨越了爱情、生活及命运的范畴。将思想上升到了人的最高境界,其思想内涵和情感抒发透彻内心,令读者回味无穷。
作者将这两条线索穿插于无形之中,在让读者感受到不同国度不同人情风貌的同时,又深感于作者内心深处的无限忧思。
《万水千山走遍》的成书,实际上作者三毛内心苦闷缓解的产物。她,一个平凡而深有忧思的女子,将万种心情寄托于万千山水之中,寄托于一人一事中,或化为风,化为雨,为雾……三毛是个钟情于自然百态的人,因此将自己的内心亦给了自然,一切随缘般对待生活,却终究掩抑不了内心的坎坷。
“大地啊,我来到你岸上时原是一个陌生人,住在你房子里时原是一个旅客,而今我离开你的门时却是一个朋友了。”
这是《万水千山走遍》中开头的一段话,第一次看没有什么感觉,只是觉得说法比喻得很经典。读过该书之后,再回过头来看这段文字,便不只是经典了。三毛的感情也被体会出来。这样简单而平实的语言,是三毛一贯的风格,却真挚而震撼了读者的内心。本句似描述又似抒情,似记事描写又似心理描写。我们暂且不论是怎样的手法,总之,三毛那种对中美洲居民朴实而真挚的热爱,甚至是对普天之下所有的人类一种深沉的眷恋,确是炽热如火,如痴如醉。事实上,对待生命又怎么不是同样的道理呢?来到这个世界上,原本什么也不懂得的我们,不正像一个陌生人吗;而随着时间的流动,我们却越来越眷恋活着的意义,于生命,我们不正成了不舍离开的朋友吗?这是不是三毛留给我们的思考呢?我们不得而知,只是从内心里,从三毛作品的字里行间,我们是不是能读懂一点什么?譬如对生命的思考。作文
【篇七:读《千山万水走遍》有感】
生活在撒哈拉沙漠的奇葩,亦是充满传奇色彩的女子。三毛是会讲故事的人,或者说她本身,就是一个讲不完的故事。
她把她的脚,当做哥伦布的航船,或者是马可波罗的双腿。这样一步一步的,走遍千山万水。她把她的笔,当做梵高的画笔,或者是莫开朗琪罗的石膏。这样一点一点的,写近世间百态。
那一个个城市,在她的笔下,风格迥异。马德里,撒哈拉,加那利群岛。洪都拉斯,哥伦比亚,巴拿马。在日光下,也在三毛的世界里,静静的诉说着各自的故事。她相信,每一种建筑,每一家店,每一个人,都是城市的一个缩影。我们可以透过它们,摸到每个城市的纹理。于是她用她的眼睛,捕捉到了它的历史,政治,地理,文化,居民,语言,饮食等一系列特征。比如巴拿马一个装饰雅典的长廊,即便这样一个小小的角落,都可能是经历过几千年的历史所积淀下来的一种“化石”,你甚至可以再一座废墟中看到时光刻下的痕迹。就像陈启文说的,所谓历史,并不是被埋没了。而是另一个意义上失踪了。于是,我们就这样跟着三毛的脚步穿越了时空,穿越了时间,也找寻到了失踪的历史。
如果说,历史是一座城市最厚实、最深沉的土壤,那么风土人情就是在这土壤上生长繁衍出来的最动人的风景。三毛笔下的世界,是充满人情味的世界。邮局的工作人员,街上卖牛肉面的伯伯,教堂的神父。杂剧院的演员,亚西亚地区的游牧民族,卖爆米花的青年。哪一个,不是带着最淳朴的笑容,出现在你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哪一个,不是让人温暖的想要流泪?异国他乡的人民,用他们最简单也最直接的方式,触动了三毛心底最深的一根弦。我相信,如果让三毛为他们画一幅画,她一定会用上最温暖的色彩,就像冬日的日光,在寒冷中更显珍贵。当然,就像每个故事那样,三毛故事里的人物,也有狡猾的,刻薄的,刁钻的。唯一不同的是,他们的狡猾,刻薄,刁钻也是如此地有特色,甚至可以说是有传奇色彩。像卖花的女人,保姆玛利亚,在让三毛荷西头疼的同时,也让读者哭笑不得。同时也发现了他们的可爱之处,就像玉石虽美,但是一块特别的瓦片,也会让人爱不释手。
通常在看三毛的游记时,旁边都会把放着辞海。每读到一个地名,便在辞海里细细的查找。这样,好像自己也游历了一番,跟着三毛,满世界的跑。看巴黎圣母院前飞翔而过的鸽子,哥斯达黎加卖爆米花的小伙子,洪都拉斯里被叫做青鸟的巴士。那一幅幅画面,像上色浓烈的油画,极具特色,连映在河里的倒影都要凝固。
三毛的这本《万水千山走遍》,在描写每一个地方的风土人情时,都包罗万象。也许历史是将一种抽象的文化保存在实实在在的事物中,然后逐渐繁殖蔓延开来。最后你会发现这种文化的气息无处不在,在建筑,在书籍,在饮食中,在当地居民的举手投足中,在思想中,在一个民族的共同意识中。所以一本好的游记,必须包罗万象。
我想一个女子,要想走遍千山万水,其中的艰辛曲折不言而喻。三毛的书中很大篇幅描写了困境,在洪都拉斯的雨城里奔波,在安第斯山脉的高原上头疼剧烈,在去玛丘毕丘的路上遭遇洪水。但是这些,或许对她而言比有稳定的工作,平静的生活更加接近幸福的定义。或许她的骨子里,早就有这漂泊的宿命。流浪,再没有比这个词更具有浪漫色彩了。因为它曾经凝练过一种脚步,一种要把世界走通的脚步,一种要把万水千山走遍的脚步。在这种脚步的指引下,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马可波罗写下了举世闻名的游记。而三毛,还在前进着。是这种脚步,让那些困境都不算困境。因为流浪者不曾注意脚下,他们只看前方。三毛通常是拿起行李,便要远行。即使是撒哈拉沙漠的无人区,只因为想看沙漠在夕阳下的景象,便想横穿整个撒哈拉。拥有这样举动的人,要么足够洒脱,要么足够执着,或者两者都有。
但是三毛从不停下,一个地方再好,再吸引她。她还是会毅然离开。也许对她来说,这一个个地点只是生命的各站停靠。而归航的目的地,只属于她的家。这也许并不符合流浪者的定义,因为流浪者的心中是没有家的。但是这符合三毛的定义,她的脚步像流浪者一样坚定,但是她的心,却被家延伸出来的枝叶,紧紧抓住了。在很多城市流连的时候,看到一张地毯,她会想起她的家;看到一个人,她会想起她的父母。
这就像余秋雨先生说的了,有山峦相隔的遥远,是一种绝望;而又河流想通的遥远,则是一种忧伤。当大山河流域父母联系在一起的时候,你才算理解了源头的全部含义。
【篇八:《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
《万水千山走遍》的作者是三毛,原名叫陈平,十三岁就跷家去小琉球玩,初中时逃学去墓堆读闲书。旅行和读书时她生命中的两颗一级星,最快乐与最疼痛都夹杂其中。她没有数字概念,不肯为金钱工作,写作之初纯粹是为了让父母开心。她看到一张撒哈拉沙漠的照片,感应到前世的乡愁,于是决定搬去处,苦恋她的荷西也二话不说的跟着去了。然后她和荷西在沙漠结婚了,从此写出了一系列风靡无数读者的散文作品,把大漠的狂野和温柔和活力四射的婚姻生活,淋漓尽致的展现在大家面前,“三毛热”迅速的从台港横扫整个华文世界,而“流浪文学”更成为了一种文化现象。
接着,安定的归属却突然急转直下,与挚爱的荷西锥心的死别,让她差点放弃生命,直到去了一趟中南美旅游,才终于提笔写作,接着她尝试写剧本、填歌词,每次出手必定感人。最终,她又像儿时那样不按常理出牌,逃离到没有人直到地方,继续以自由不羁的灵魂浪迹天涯。
其实静静的思考一下,我们完全能慢慢理解做出不顾一切决心走遍万水千山的“疯女孩”,可能还会对这个女孩产生一份很缥缈的敬佩,一份来自心灵的默默的赞许。对自由的向往是人与生俱来的一种愿望,看完整篇文章,我轻轻问问自己,你想放下一切去追求自由吗?追求那像风一般的感觉,还是像鸟儿一起在天空翱翔。此时我已经沉浸在蔚蓝的天空里。我理解她们,认为她们只是把我们愿望放大了,实现了。穿梭于城市中的人,用做工精细的衣服装扮自己,用昂贵的化妆品保养自己,用精致的餐厅消遣自己,我不羡慕她们,因为我不知道他们有多幸福;可是当作者三毛抛下所有物质,去追求自己的精神世界的时候,我却陶醉其中,因为我感受到了她们的幸福。在她们的路途中,她们感受了我们未曾感受过的,也许是艰辛的,也许是愉悦的,但始终是我们没感受过的。我并不认同她们的做法,但却始终有一份赞许之情,她们的游记是煽情的,会让人冲动,然而关键还是看你怀着怎样的心情去感受,敲敲每个人的思路,做一次心灵的旅行。
在忙碌的时间里,我们无暇感受生活,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感受,流浪不是追求自由的唯一方法,繁忙的工作也不是禁锢,多去感受周围,就像这篇游记,触动了内心,引起了我们的共鸣。何尝不是踏遍了万水千山,开拓了自己的视野呢。
作者把自己的亲身经历一一展现,揭示了中南美洲人民的生活及风土人情、社会风貌及生活水平。也有对这些民族或热情或朴实、或纯厚或好客性情的描写,自然也有灰暗而苦难的一面;作者抒发自己内心的世界:丧夫的苦闷、对人类苦难的悲痛、对故乡命运多舛的无奈和对前世今生的种种猜透,涉及跨越了爱情、生活及命运的范畴。将思想上升到了人的最高境界,其思想内涵和情感抒发透彻内心,令读者回味无穷。让读者感受到不同国度不同人情风貌的同时,又深感于作者内心深处的无限忧思。
《万水千山走遍》的成书,实际上作者三毛内心苦闷缓解的产物。她,一个平凡而深有忧思的女子,将万种心情寄托于万千山水之中,寄托于一人一事中,或化为风,化为雨,为雾……三毛是个钟情于自然百态的人,因此将自己的内心亦给了自然,一切随缘般对待生活,却终究掩抑不了内心的坎坷。
“大地啊,我来到你岸上时原是一个陌生人,住在你房子里时原是一个旅客,而今我离开你的门时却是一个朋友了。”这是《万水千山走遍》中开头的一段话,第一次看没有什么感觉,只是觉得说法比喻得很经典。读完书之后,再回过头来看这段文字,便不只是经典了。三毛的感情也被体会出来。这样简单而平实的语言,是三毛一贯的风格,却真挚而震撼了读者的内心。这句话似描述又似抒情,似记事描写又似心理描写。三毛那种对中美洲居民朴实而真挚的热爱,甚至是对普天之下所有的人类一种深沉的眷恋,确是炽热如火,如痴如醉。事实上,对待生命又怎么不是同样的道理呢?来到这个世界上,原本什么也不懂得的我们,不正像一个陌生人吗;而随着时间的流动,我们却越来越眷恋活着的意义,于生命,我们不正成了不舍离开的朋友吗?这是不是三毛留给我们的思考呢?我们不得而知,只是从内心里,从三毛作品的字里行间,我们是不是能读懂一点什么?譬如对生命的思考。